很显然,黛玉输掉的不是感情,是婚姻。而婚姻——那个时代的婚姻——,是不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决定因素的。
宝玉“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自以为和黛玉相爱,就一定能够在一起。黛玉比他悲观得多,可也“我是为我的心”,从来没想过争取。倒是紫鹃比较现实,提醒他们,宝玉也在紫鹃的提醒之下大病发痴,以死相抗,明白昭著地告诉世人:离开林妹妹,我就会死!
这就是最大的争取了。那样的环境,那样的地位,那样的人物,不可能“把生米煮成熟饭”,更不可能私奔——他们“不是笼子里的鸟。笼子里的鸟,开了笼,还会飞出来”,他们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死也还死在屏风上”。
宝玉的凭恃,不过是家里长辈对他的娇宠溺爱。贾母一向是要什么给什么,贾政“先还管,如今也不敢管了”,王夫人出手极狠,过后却每每“心中自悔”,后悔不该“过于逼责了他”。他利用这些娇宠保护自己的爱情,争取想要的婚姻。
可是,再疼爱宝玉,也是有限度的。如果遇到家族兴亡的关键时刻,如果宝玉恰好是扶危济困的关键人物,总会有人站出来,强逼也好,软磨也好,要求宝玉放弃他的爱情,去承担家族责任。
为什么爱情会跟家族责任矛盾对立?宁荣二公说过,宝玉是唯一“略可望成”的,只是“恐无人规引入道”;“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宝钗却有“停机德”,好谏成癖。这样衡量下来,给宝玉娶好谏的宝钗,就是“规引”他“入于正路”的唯一途径;而“自幼不曾劝”的黛玉,自然就惨遭淘汰了。
娶了宝钗,宝玉未必能“入于正路”;不娶宝钗而娶黛玉,宝玉肯定不能“入于正路”。抄家获罪的大动荡已经发生了,贾府的当权者还能顾忌“未必能”、还是“肯定能”,而不去尝试一下吗?他们的尝试,就一定拆散了宝黛情缘,把宝钗绑到宝玉身边——宝钗也未必愿意这门婚事、未必满意“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宝玉。可是谁在乎她的感受呢?
谁在乎他们的感受呢?
家族危亡,谁还会在乎小儿女的小情小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