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男子与女友订婚后买下房子登记在二人名下,分手后女友拒变更产权

神州亿哥 2023-10-07 22:19:32

江苏,南通。男子与女子恋爱并订婚,为了表示对女子的重视,当即买下一套价值336万元的房产,并写上女子的名字。不久后两人分手,女子拒绝配合变更手续,要求分得房产。

(案例来源:南通中级人员法院)

男子小金到了适婚的年龄,却还没有谈恋爱,父母托人为他物色了一个女朋友,小金与女子袁女士见面时,两人觉得互相欢喜,都没有反对意见,于是建立了恋爱关系。

初相识的两个年轻对彼此都充满了新鲜感,都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在逐渐交往过程中,两人觉得对方都非常适合自己,感情逐渐升温。

小金的父母盼着儿子早点为结婚,他们还想早点抱上孙子,在得知小金恋爱进行得十分顺利,提议可以将婚事订下来。

于是小金和袁女士经双方父母的商讨,选了一个良辰吉日,举行了订婚仪式。小金为袁女士举行的订婚仪式非常隆重,不仅大办宴席,还请来了双方的亲朋好友见证。

小金的父母看到小金寻得了满意的伴侣,即将成家,他们在订婚当天还送给小金和袁女士一件大礼。当订婚宴一结束,一家四口来到事先看好的楼盘,开始选房。

小金和袁女士早就看中一套房,就等订婚后一起来付钱。小金的父母为了表示对袁女士的重视,当即付了200万元做为房子的首付,剩下的136万元由小金负责月供。

两人订婚后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一起,就等着再择一个好日子把婚事办了。就在两人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时,两人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而且互不相让。

刚开始发生分歧时,小金和袁女士都认为两人突然生活到一起,而引起必要的磨合,过段时间就会变好。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矛盾反而越来越大。

矛盾主要产生在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和双方的性格不合。小金和袁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互相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加之恋爱时双方展露了各自的优点,而在一起生活后,很多细节都无处躲藏。

再多的感情也能被争吵磨灭,何况小金和袁女士只认识了三个月就订了婚。两人在经过多方考虑之后认为,现在都磨合不了的问题,再步入平淡的婚姻后更无法在一起生活。

无奈之下两人只得选择分手,在分手时,小金提出要求袁女士配合办理房产预售合同的变更手续。这套原本是两人对未来生活憧憬的基础,而今却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袁女士此时心里有诉不完的委屈,她认为自己和小金在一起几个月,白白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到头来只得一场空欢喜。她告诉小金,一分钱不付就分手,门都没有。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个人的矛盾始于互不相让,也终于互不相让。小金无奈之下只得起诉了袁女士,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在庭审期间,袁女士主张在购房合同上有自己的名字,所以自己对该房产应当拥有份额。

对于袁女士的主张,经法院审理认为,小金在和袁女士买房时,只是举办了订婚仪式,属于双方订立婚约的意思表示的延续,并不属于真正的夫妻。

首先,《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本案中,既然小金和袁女士并没有结婚,所以涉案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同居关系时的财产进行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划分,没有约定的,只能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再者,《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当初小金父母买房并登记在小金与袁女士的名下,是做为两人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具有彩礼的性质,既然两人没有结婚,赠与无效。

同时,关于彩礼的退还《民法典》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终,经过一审判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涉案房产按照小金家出资情况,房产归小金享有,袁女士需在十日内配合小金变更登记手续。袁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对此,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15 阅读:6923
评论列表
  • 2023-10-08 03:56

    死了都要钱 反正脸不值钱[呲牙笑][呲牙笑]

  • 2023-10-08 06:12

    看来加名字时备注好若离婚财产归出资人。

    核平萝卜头 回复:
    没用的,结婚后房产只看房本名字。看过好几例了,结婚后房本加名字没一年女的出轨作死离婚虽然分不了一半但是照样分了百分25。
    墨菲 回复: 核平萝卜头
    民法典改了 看出资
  • 2023-10-08 09:10

    洗房女吃瘪了[笑着哭]

  • 2023-10-08 07:47

    下手早了!等领证了再分啊!

    情毒 回复:
    时间就是金钱,赶时间错过了这一场,下一场吸取经验继续整[笑着哭]
    痴情微笑151 回复:
    二婚得翻倍是吧[笑着哭]
  • 2023-10-08 08:52

    这应该判女人诈骗罪!!

  • 1900 11
    2023-10-09 11:14

    白嫖还要看郎咸平[鼓掌][鼓掌]白嫖了几年空姐,还倒贴钱给他

  • 2023-10-08 08:52

    为啥借着婚姻的名头就不算诈骗??

  • 2023-10-09 11:39

    法院的判决好[点赞] 阻止了潜在的渣渣通过非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手段敛财: 毫无付出,却妄图以恋爱为幌子分走大量钱财和房产。

  • sjj 7
    2023-10-09 12:17

    现在女的,越来越凶

  • 2023-10-09 14:11

    头发长见识短,又一个被白嫖了

  • 2023-10-09 12:52

    应该给与赔偿,睡了那么久,还能不付钱吗

    静听 回复:
    然道不是双方都爽吗,为什么男人得付女人钱,还是说按嫖娼处理
  • 2023-10-08 06:36

    法院判决完全正确,非常支持。

  • 2023-10-09 13:25

    这个女的不足羞耻!

  • 2023-10-09 18:48

    我知道一个朋友 付的装修款都没用 只看房贷谁出

  • 2023-10-09 15:12

    这么不要脸!分手了还想要人家房子!这个女的不要脸!

  • 2023-10-09 16:59

    早有预谋,

  • 2023-10-09 18:14

    女的傻,不该婚前同居,遇上渣男就是人财两空

  • 2023-10-08 11:05

    笑死,法盲真的愚蠢

  • 2023-10-09 11:32

    我媳妇很懂事。知道我结婚把家里的积蓄花完了!一个人在外面挣钱不容易。害怕我压力大。就跟别人跑了,跑了六七年,现在我车也有了,房也有了,存款也有了![得瑟][得瑟]多懂事的媳妇啊!谁在说女人的坏话,我第一个跟他急![得瑟][得瑟][得瑟]

  • 2023-10-09 16:58

    这种女的就该送给日本人

  • 2023-10-09 16:46

    应该按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写,一方退出净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