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男子吃花蛤非常仔细,一个一个用手剥开,竟然发现一只花蛤的内壳上有两个汉字:老柳。男子吓得毛骨悚然,向店家询问原因,店家不以为然的表示:花蛤吃东西沾上去的。
(案例来源:长江日报)
秋天,夜凉如水。百无聊赖的杨先生利用几天假期追逐了诗和远方,想着明天又要继续人生的苟且,情绪略微有些低沉,他想抓住假期的尾巴好好玩再放松一下,可是一个又能去哪儿呢?
满怀诗意的杨先生一个人走出了家门,看着街头依旧繁华,想必很多人不必像自己一样为生活忙碌,为了碎银几两而奔波。
可是生性乐观的杨先生哪能允许自己一直消沉,他知道,世人慌慌张张,不过图碎银几两,偏偏这碎银几两,能解世人慌慌张张。霓虹闪烁,烟火依旧,忽然一阵鲜香跟着微风,钻进了杨先生的鼻子里。
唯有美食与爱不爱辜负。杨先生就爱自己做个饭,把爱都体现在美食里,给自己和家人都带来满满的爱的享受。现在,杨先生想犒劳一下忙碌的自己,一个人享受一下人间烟火和夜凉如水。
这是一家富有暖意的海鲜餐厅,进入餐厅的杨先生,看到的是实木的桌子和热腾腾的砂锅,尽管这时店里很多顾客,可还有一个角落是为杨先生而准备,他走到角落里坐下,点了一份最爱吃的花蛤。
等待是漫长的,在杨先生之前还有几桌菜没有上,等到杨先生的花蛤端上来的,他早已馋得直咽口水,即便如此,杨先生还是一副文雅的姿态品尝着花蛤。
店里的招牌菜果然不错,花蛤个头不小,肉质饱满,口味更是鲜香,微辣中带咸,咸里还有一丝甜,杨先生一个一个花蛤抠出来吃,品尝着舌尖上带来的美食享受。
可就在杨先生吃到一半时,他又拿起一个花蛤抠开,忽然失声尖叫出声来。在他的手中,这粒花蛤白净的内壳上,竟然有两个汉字,而这两个汉字还是一个人的名字。
杨先生当场惊愕不已,他的尖叫声把店员也招来了,店员过来看了一眼,也觉得新奇不已,店主也被吸引过来,拿起花蛤仔细的端详了一番,用手试着轻轻的一抹,字迹居然消失了。
幸好反映灵敏的杨先生在叫出来声时,已经将花蛤连同字都拍了下来。店主见杨先生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淡淡的告诉杨先生,这应当是花蛤吃东西时沾上去的吧,店里的东西可是干净又新鲜的。
可是店主的解释并没有说服杨先生,他并不相信这是一个偶然,在他百思不得其解时,将这一奇遇发出来,问问大家是如何看待花蛤的内壁壳上出现字的原因。
这一现象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有人称,这是一只有文化的花蛤,正在学习汉字,建议杨先生按这个线索继续查找。还有人调侃,这是一只纹过身的花蛤,上个月刚来我这里纹的。
也有人认为,杨先生吃的爆炒花蛤是不是一半花蛤,一半壳,根本就不是新鲜的炒花蛤。
1、若这盘炒花蛤真的是花蛤不够,壳来凑的话,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安全是人体健康的重要防线,病从口入,人们入食的食品一定要健康卫生安全,食品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掺假卖假的行为是要收到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以次充好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同时可以要求店家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最低为五百元。
2、食品安全是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食品添加剂超标或使用未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污染的食品等。
简单来说,花蛤上自己长出汉字来的可能不大,若是故意有人写在上面,则涉嫌使用非食用食品添加物。
而这些材料不仅不能被人体吸收,还对人的身体伤害很大,是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若违反则涉嫌违法犯罪。
3、最后,若真的如店家所说,是花蛤吃食时吃进去的,那么店家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清洗花蛤时不可能做到一只一只打开看,天然形成的,店家不需承担责任。
花蛤内壳吃出字带来了广泛的好奇心和疑问,同时也提醒了我们,食品安全是一直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我吃到过再来一壳的[得瑟]
店家老6,顾客也是老6[呲牙笑]
[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是花蛤?温州人都认识,这是血蛤!
这是联想家的[笑着哭]
抛开老柳不说 文笔倒是还不错的
这个壳不是花蛤的壳
想多了,这是大妈们的放生花甲!![呲牙笑],你有福了,这是福报
顾客:这花蛤一纹不值,必须退钱
吃到柳生传痣了?[笑着哭]
这是毛蛤
老柳转世,让你吃了![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