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2种情况,不用去监狱坐牢!

清孙大圣 2024-08-22 22:18:35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定会去监狱服刑吗?

A:一定 B:不一定

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后,一定会坐牢吗?一定会投送到监狱服刑吗?这里存在两种情况,就算犯人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同样不用投送到监狱去坐牢。

大家都知道,如果一个人犯罪了,只要没有被判处缓刑,也没有被单独判处附加刑,那就说明这个人会被判处实刑。

而这里所说的实刑,就是大家通常所理解的坐牢,而且只要犯人被法院判刑了,并且判的还是有期徒刑,那么这个人肯定会投送到监狱去服刑,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正常理解。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是不是一个犯人只要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就一定会投送到监狱呢?就一定会坐牢呢?其实也并非如此,这里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就算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同样不用去监狱坐牢。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等于看守所羁押期限,互相折抵

如果一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但其被判的刑期正好等于其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那么如此一来,被判的刑期就可以和看守所羁押期限进行折抵,折抵以后,就不用再继续服刑了。

这就相当于其被判的有期徒刑已经执行完毕了,所以就不用再投送到监狱去服刑了,说白了,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只要刑期刚好折抵完毕,就可以直接回家了,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就已经结束了。

说到这里,有些人可能还不太理解,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说一说。比如一个犯人因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而在看守所期间,就等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刑事拘留。

那么在此期间,公安机关还在进行侦查,一旦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就会将案件移送起诉到人民检察院。但在移送起诉之前,也有可能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批准逮捕以后,犯人也是羁押在看守所里面。

一旦这个案件到了检察院的手里,检察院就会审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人民检察院就会将该案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该犯人进行判决,而如果人民检察院觉得这个人不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也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当然,不起诉也包括多种情况,在这里我就不一一细说了。

如果该案件到了人民法院这个阶段,那么人民法院肯定需要对该犯人进行判决,这里所说的犯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叫做被告人。比如这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八个月,这个犯人不服判决,又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照样还是八个月有期徒刑。

那么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折腾,其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已经达到了八个月,那么如此一来,其被判处的八个月有期徒刑,就可以和其在看守所羁押的八个月相互折抵,而相互折抵以后,就表明其刑期已经执行完毕,那么这个所谓的犯人,就可以直接回家了。所以说,一个犯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后,如果出现这种相互折抵的情况,其就不用再被投送到监狱坐牢了。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与看守所羁押期限折抵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

文章的第一条已经说了,如果这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后,这个有期徒刑刚好与其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折抵了,那么这个犯人就可以直接释放回家了。但现在关键问题是,如果这个犯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的刑期大于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那就无法完全折抵,这样一来,这个犯人是不是就一定要送到监狱去服刑呢?

其实也不能单纯的这么理解,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第二种情形。如果一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但是这个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了其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也就是说,两者无法完全折抵,如此一来,自己当然还需要服刑。

但是关键问题来了,如果这个犯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后,用这个有期徒刑的刑期跟看守所羁押期限进行折抵,折抵以后剩余的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那么这个犯人同样不需要送到监狱去服刑,也就是说,不用在监狱坐牢。

那么,这三个月的刑期该如何处理呢?该如何执行呢?其实,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果一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后,剩余限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直接在看守所服刑,也就是说,这个犯人只需要继续留在看守所,将剩余的三个月限期服刑完毕即可。

说白了,这个人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开始,一直到刑期执行完毕,都是在看守所里面,那么这个犯人就不需要再送到监狱去坐牢了。为了说得再形象一点,我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比如一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八个月,但是其在看守所羁押了六个月,那么如此一来,八个月和六个月进行折抵,还会多出两个月。也就是说,这个犯人的剩余刑期还有两个月,那么这两个月是在三个月以内的,所以这个犯人的两个月刑期,只需要在看守所继续服刑即可,他就不需要再被投送到监狱去服刑了。

所以说,如果一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在与看守所羁押期限折抵以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同样不用再送到监狱去坐牢。

综上所述,如果一个犯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只要存在以上两种情况,他就不用被送到监狱去坐牢。而且根据现实情况来看,以上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经常存在的,并且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你们在日常生活当中,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欢迎关注、点赞、转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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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孙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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