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能参与五件事,以确保人民权益得到保障。
这五件事分别是:
一、公安不能参与经济纠纷。
包括不能通过刑事强制措施介入老百姓的经济纠纷。这些纠纷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以确保公正公平。
二、公安不能参与截留上访。
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依法上访是老百姓的合法权利,不能被剥夺。上访是民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一种渠道,公安机关应该尊重和支持民众的合法权益。
三、公安不能跨省抓人。
确有必要的跨省抓人时需要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进行,确保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公安不能参与土地征收。
老百姓的征地诉求,如果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五、公安不能参与房屋拆迁。
充当拆迁单位的保护伞和打手,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个人认为公安机关应严格执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每一位人民群众都有监督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利。如遇到或者发现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投诉举报,让执法不仅在镜头下,同时也应在阳光下。
个人认为这个些规定是正确的,因为它强调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人民权益的重要性。
只有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怎么没有跨省抓人?
呵呵
自媒体账号而已,看看就行了,
你在开玩笑
呵呵就行了
瞎说
艹,满嘴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