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死刑犯在接受死刑之前是可以与自己的家人见面的,作为最后一次告别。
然而,2020年,一名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没有家人的探望。
狱警担心他的家人不知道他执行死刑的日期,担心他们没有机会见上最后一面,便给死刑犯的母亲打了电话。
接起电话的女人听到儿子即将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显得波澜不惊,等到狱警将情况介绍完之后,女人说:“我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听到这个话语的狱警愣了一下,不知如何接话,狱警打了这么多电话,如此冷漠的母亲却是第一次见到。
一般来说,不论孩子犯了怎样的罪,被处以怎样的刑罚,母亲都会感到难过,毕竟那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可是,这位母亲却与众不同,狱警不禁为即将执行死刑的男人感到落寞。
不过,这名死刑犯也不值得可怜,他强奸了那么多名女孩,还杀害了那么多名女孩,落得这个下场,也是咎由自取。
或许,他的母亲就是因为他的行为而感到羞耻,所以不愿意来看他。
父亲因强奸罪入狱,他也步入父亲后尘
姚常凤是本案的主角,他出生于1991年,到执行死刑的时候,他才只有二十九岁。
姚常凤是湖北人,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上门女婿,这与那个时代的绝大数家庭不同。什么是上门女婿呢?就如同女人嫁到婆家一样,上门女婿就是男人嫁到了岳父家。
现在我们已经摒弃了这种观念,结婚就是两个人组成一个新家庭,没有谁嫁到谁家的思想。
不过,在九十年代,上门女婿是被人瞧不起的,不仅被外人看不上,甚至被自己的家人轻视。
由于姚常凤的父亲是上门女婿,大家连同姚常凤一起瞧不上,时不时就要言语侮辱他。
因此,姚常凤从小就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流,他母亲对他也一般,只是给他提供吃喝,对他的教育并不上心。
在姚常凤几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做了一件让全家人都抬不起头的事,那就是他强奸了自己的小姨子。
从这之后,姚常凤的父亲被抓了起来,母亲带着他改嫁了。
姚常凤离开了自己从小生活的家乡,跟着母亲在别人家生活,这让本就阴郁的姚常凤更加自闭。
后来,姚常凤的父亲在监狱里因病去世,姚常凤彻底失去了依靠。小学毕业之后,姚常凤不想和母亲一起生活,就要求外出打工。年仅十三岁的姚常凤独自来到了浙江。
从这里也能看出姚常凤母亲的不负责任,儿子从小受欺负,她不闻不问。
在儿子十三岁的时候提出要外出打工,她也不做阻拦,让儿子就一个人出去了。
可以说,姚常凤之后犯下的罪行,有一部分原因是他母亲的疏于管理和照顾不周。
如果姚常凤的母亲可以给他更多的关爱,或许姚常凤就不会成为变态一般的人,祸害那么多人。
姚常凤在浙江打工能够养活自己,也就和母亲逐渐失去了联系,他自己生活在出租房内,没有朋友,独来独往。
孤僻和阴郁能够压垮一个人,也能够让一个人转变心理状态成为恶魔。姚常凤变成恶魔要从他二十岁的时候开始说起,那时候他已经成人,但心智却未成熟。
从二十岁到二十九岁,姚常凤多次实施强奸并故意杀人行为
姚常凤第一次作案是在自己家的隔壁,那时候,他的隔壁住着一对夫妻带着一双儿女,女孩七岁,男孩四岁。
姚常凤经常看着孩子在外面玩耍,嘴角时不时的露出微笑,外人看到,还以为他喜欢孩子。
其实,他是心里有了计划,他要摧毁这份美好。似乎自己得不到的幸福,姚常凤也不允许别人得到,这是很多犯罪人的心里想法。
一天,姚常凤趁着邻居家的大人不在,到邻居家做客,小女孩热情地招待他,他却望着小女孩出了神。
就在小女孩转身的那一刻,姚常凤抱住了她,并将她带到床上。小女孩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坏了,开始大喊大叫,姚常凤迅速捂住她的嘴,将她捂晕。
然后,他对只有七岁的小女孩实施了强暴行为。
事后,姚常凤还没来得及整理犯罪现场,小女孩的弟弟就回到了家。他不知道自己的姐姐怎么了,但是他知道有人欺负姐姐,于是上前殴打姚常凤。
然而,一个四岁的小孩又怎么能够打得过杀人狂魔呢。
就这样,小男孩和小女孩都死在了姚常凤的手下。姚常凤趁着孩子的父母没有回来,就回家收拾东西离开了。
等到邻居下班回家,姚常凤要就逃之夭夭,不知道躲到哪里了。警察确定了姚常凤的身份,但却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只能全国通缉他。此时的姚常凤正在深山老林里,躲避警察的通缉,深山老林没有信号,也没有人,谁能找到他呢?
如果姚常凤这么多一辈子,或许他能够逃过警察的通缉,但是他不甘心,他还要继续犯罪。
第一次犯罪让他感受到了快乐,他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于是,姚常凤开始对一个人行走的小女孩下手,因为一个人的小女孩无法反抗,姚常凤便可以为所欲为。
不久之后,他便对一名独自行走的八岁女孩再次下手,为了不让小女孩反抗,他将大石头压在了小女孩的身上。
不知道姚常凤此时的精神是否还正常,他是否明白自己到底是要劫色还是要杀人。或者,姚常凤只是想犯罪,满足自己的心里欲望和无处宣泄的压抑。
同样的,姚常凤也对这个小女孩实施了强奸行为,而小女孩最终的死因是大石头压制导致的窒息。
从这之后,姚常凤似乎开启了疯狂模式,他陷入了强奸杀人的魔咒,不能说见一个强奸一个,也可以说是不放过任何独行女孩。最后,他到底实施了多少次犯罪已经数不清。
姚常凤最终被抓也是因为强奸小孩,只是他错误估计了这个孩子是一个人出门的,其实这个孩子是和家里人一起出门的。
所以,当小女孩大声喊叫的时候,她的监护人立刻赶来,抓住了正在行凶的姚常凤。姚常凤知道自己跑不了了,于是坐在原地等待警察的抓捕。
因为姚常凤的案情非常明晰,警察立刻立案审查,搜集证据,然后将案卷移交给了检察院。
检察院审查公安局的证据材料均合法,且能够证明姚常凤的所作所为,便到法院对姚常凤提起公诉。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姚常凤被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狱警给姚常凤母亲打电话的时候,姚常凤母亲说以为儿子早就死了。
姚常凤罪无可恕,他的母亲其实也脱不了干系,如果当初给予姚常凤多一点爱和教育,姚常凤也不至于如此变态。
姚常凤所犯罪行的法律分析
姚常凤都犯了哪些罪呢?首先,姚常凤肯定触犯了强奸罪,他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进行了性行为。
其次,他也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他第一次犯案的时候,已经对小女孩实施了强奸行为,而后将她和小男孩都杀害,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最后,他对一些女孩是先进行杀害,又进行强奸的,这种情况,姚常凤的行为属于侮辱尸体罪。
我们对这三个罪名加以分析,首先,我们先分析最简单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就是带着故意杀人的目的,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导致了受害者死亡的结果。
这个罪名很好理解,姚常凤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在这里不过多解释。
接着,我们分析强奸罪。
强奸罪是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强奸罪的法律规定里,强奸罪有三个量刑情节,第一个就是最普通的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个就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要从重处罚。
这个情节需要补充一点说明,就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意味着,不论是强奸,还是达成了同意的性关系,均属于强奸。
最后一个就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以下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些情节包括:人数众多、行为恶劣、在公共场所实施抢劫行为、轮奸、使人重伤或死亡的等等。
姚常凤的行为构成了第二个情节和第三个情节,所以应当在加重情节的刑罚的基础之上再从重处理。
最后,我们来分析侮辱尸体罪,这个罪名保护的是尸体的名誉。强奸罪的对象是活着的妇女,而强奸死去的妇女无法构成强奸罪,法律对这种情况便做出特别规定。
所有强奸尸体的行为均构成侮辱尸体罪,根据法律规定,侮辱尸体罪应当被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合以上情节,姚常凤所犯罪名众多,且每一罪名都是单独的犯罪,没有竞合的情况,所以姚常凤要被数罪并罚。法院将姚常凤判处死刑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