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调任破格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行政机关的同时,能不能实现职务同步提升?
调任在理论上,只要事业单位干部满足岗位任职年限规定,在调入行政机关的同时是可以同时获得提拔的。
一、介绍一下调任的相关规定。
我国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行的是交流转任制度,目的是为了实现人尽其才,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所以按照公务员法等政策相关规定,公务员可以交流到事业单位和国企任职,同时事业单位和国企干部也可以交流到公务员机关担任行政职务或者职级。
从企事业单位到行政机关就属于调任,准确完整的定义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说白了,调任其实就是组织从国企和事业单位中选拔公务员的一种方式罢了。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想要通过调任完成身份转换,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岗2年以上;
2.年龄上县处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乡科级不超过45周岁;
3.学历需要满足省级以上机关本科,市级以下机关大专以上;
4.符合工作经历、任职资历、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5.机关单位有空缺的编制和职务。
需要了解的是,调任人员在公务员登记时,需要先行任职定级,也就是需要根据其调任的职务职级,结合个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进行确定。
在理论层面讲,只要个人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就可以调任安排相应的职务或者职级。举个简单的例子,正科级事业单位的一把手,管理七级岗调任机关办理调任手续时,可以同时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
二、讲一讲调任的实际情况。目前现实工作中,组织调任通常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上级组织部门面向下级各单位组织的公开选调考试;一种是行政机关内部自行组织的调任,也就是直接办理调任手续。
但是无论哪种调任方式,程序是一致的,都需要先行确定调任岗位、确定调任条件,对外组织调任选拔。
比如,地级市的市直机关有一个班子副职空缺,也就是有一个副处级岗位空缺,组织决定通过选调程序进行选拔。之后,组织部会确定调任条件,通常要求是事业单位的管理5级和6级职员,以及市属国企的正副职人员。
而如果是某部门正处级岗位空缺,那么组织部门则会把调任条件限制为事业单位的管理5级职员、市属国企正职领导。此时,事业单位的管理6级岗人员和国企的副职领导,连入围资格都没有,也就谈不上破题调任提拔了。
现实中,事业单位人员调任机关时,能够同级别调任已经相当难得了,想要完成调任并同步提拔基本很少见,或者组织部门对此并不是完全认可的。
小吏所在机关下属一个参公事业单位、副处级,前两年恰逢事业单位改革,外单位一个管理七级岗在改革期间直接调任提拔该单位担任一把手,也就是所谓的调任破格。虽然职务级别确实提升了,但是时至今日,其个人的参公登记手续都没有通过,也正说明了调任破格的难处。
不过,也不排除有些事业单位人员的背景资源充足,天线伸得够长,得到了相当层次领导的大力推荐,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得到提拔,并实现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