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学生杀死邻居后,将母亲殴打昏迷,次日在校内殴打学生和老师

法律人叶某 2023-05-20 16:22:32

2023年5月15日8时许, 北京通州一学校内学生张某(男,16岁)上课期间在教室内对同学张某某(女,17岁)进行殴打,并先后将进行劝阻的老师囤某某(男,43岁)、高某(男,53岁)打伤,三名伤者均及时就医,无生命危险。经进一步调查,张某涉嫌于5月14日晚在邻居家中将焦某某(男,60岁)、王某某(女,55岁)夫妻二人杀害,于5月15日早将其母亲曹某某(51岁)殴打致昏迷。目前,张某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叶律说法】

两条人命!未满十八岁就如此戾气十足的连续伤人,造成多人伤亡,这是教育出问题了!

张某杀死两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呢?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案发时张某已满十四周岁,犯下的罪名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八种性质严重的犯罪中的故意杀人罪,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案发时张某不满十八周岁,符合死刑的限制适用条件,不会被判处死刑。

虽然该未成年人不会被死刑,但是仍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未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没有尽到教育义务,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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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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