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张三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遂与知名的上海雨露装修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将房屋的装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交给雨露公司承包,并预付了装修款。
2023年4月,雨露公司的装修工人李四在登高作业时,不慎从高处跌落,恰巧落到地板上的切割工具,导致手臂切割伤和多处骨折。李四送医治疗后落下了残疾。李四找到雨露公司和业主张三,协商赔偿未果,遂将李四和雨露公司起诉到法院。
本案属于典型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其中的法律关系有两个,一是业主张三和雨露公司的承揽合同关系,一是雨露公司和李四间的劳务关系。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将装修工程承包给具有装修资质的雨露公司,两者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张三作为定作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雨露公司和李四之间是劳务关系,在李四受伤的赔偿责任分担上,雨露公司和李四本人都有责任。
关于雨露公司和李四的责任分配,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雨露公司公司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而李四作为专业人士,长期从事装修劳务工作,在作业时未尽到谨慎的安全注意义务,对收到损害过错责任较大,应承担60%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家庭装修往往会选择没有任何装修资质的个人或工头,这种情况下,业主和工头之间亦形成承揽合同关系,但和选择有装修资质的公司不同,业主有着选任的过错,如果此时工头雇佣的工人发生人身损害,业主也将面临赔偿责任。
(文中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