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引导被拆迁人用房票购房

南都N视频 2025-03-25 07:40:44

南都讯 记者杨亮 珠海实施“房票安置”的靴子终于落地。

2024年1月,有市民向南都“我给珠海两会捎句话”栏目建议,珠海效仿广州等地,在城中村改造中推行房票政策。南都记者就此刊发系列报道,多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房地产业界人士发声支持,认为房票安置作为现有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模式的一种补充形式,既可拓宽现有安置渠道,增加被征收人的选择自由度,也有利于减轻城中村改造前期资金的巨额投入,推动商品房去库存。在南都开展的问卷调查中,更有六成受访者期待房票安置能在珠海落地。

时隔一年多后,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3月4日印发《珠海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探索通过房票安置形式解决城中村改造安置问题。这意味着,继广州、郑州、南京、南昌、昆明、贵阳等城市之后,珠海也步入“房票”时代。

有何亮点?

可缩短拆迁补偿安置周期

提升被拆迁人居住品质

根据《方案》,珠海“房票”是将被拆迁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进行货币量化后,由区政府(管委会)出具给被拆迁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即在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生效以后,区政府(管委会)将被拆迁人可获得的权益转换成一张可用于购置房屋的票据。房票安置适用于珠海市内由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及统筹做地试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可参照执行。

珠海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珠海“房票安置”有三大亮点,一是通过房票安置缩短拆迁补偿安置周期,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清拆难度大、实施周期长、临迁费支出压力大等问题;二是将房地产去库存与城中村改造联动起来,引导被拆迁人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存量商品房,助力房地产库存去化,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三是通过提供市场化选房机制,使被拆迁人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在商品房市场中选择,既能提升居住品质,又能避免安置滞后问题。

怎么实施?

遵循自愿原则

各区(管委会)将制定操作细则

与其他试点城市一样,珠海此番推行的“房票安置”亦遵循自愿原则,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如房票面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来补足差额。房票可以在满足每户拥有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在本项目被拆迁人之间可转让一次,且转让后房票的原兑付期限不变。

房票如何实施?《方案》称,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主体,在遵循“经济平衡不打破”的前提下,制定操作细则指导具体项目房票安置工作。

负责选定条件成熟的项目,先行先试开展房票安置;结合试点项目实际创新,探索实践按照“集中定需、分批购买”的方式组织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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