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一篇题为《蔚来宣布破产,造车新势力崩塌?》的文章截图在网络上传播。关于蔚来汽车是否已经宣布破产的传言,引发了社会的多方关注和讨论。
蔚来法务部迅速辟谣
2024年8月31日,蔚来法务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近日相关恶意谣言的声明》,具体内容为:
昨日,我们注意到网络上突然出现“蔚来宣布破产”的虚假信息,随后被大量恶意传播,涉嫌严重违法,对此我们已报警,并将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追究策划、制造、传播此谣言的违法人员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良性竞争,对于此类毫无底线、侮辱智商、恶意诋毁蔚来声誉的行为,蔚来将积极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蔚来汽车并非首次被传破产
今年是蔚来汽车成立的第10周年,在过去的10年中,这并非蔚来首次面临破产的传言。自媒体人刘越就曾发布过“蔚来汽车破产清算”的文章,当时引起了行业内外极高的关注,最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公开道歉。
从网络公布的道歉内容中,我们可以得知:在2019年11月13日,刘越在其持有的微信公众号“轼界车真探”以及新浪微博账户“轼界”上发表了题为“轼界丨蔚来汽车正与多家律所洽谈破产清算”的原创文章,宣称蔚来汽车已准备破产清算,并已经和包括其本人的律师团队在内的多家律所咨询破产清算和询价,这些内容是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的,是其编造的。对蔚来汽车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伤害,他对此深感内疚和悔恨,并通过公开公告的方式向蔚来汽车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他之前的过错。
律驰驾道观点
近日,网络上关于“蔚来宣布破产”的虚假信息迅速传播,对蔚来汽车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侵害,此类行为明显构成了名誉权侵权。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对其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本案中,编造并传播“蔚来宣布破产”的虚假信息,属于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的行为,该行为直接指向蔚来汽车,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同时,这些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和扩散,对蔚来汽车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负面影响,符合名誉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由于虚假信息的传播,蔚来汽车的品牌形象、商业信誉以及市场信任度均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这种损害不仅体现在短期内销量下滑、股价波动等直接经济损失上,还可能对蔚来汽车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虚假信息的编造与传播与蔚来汽车名誉权受损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没有这些虚假信息的存在和传播,蔚来汽车的名誉权就不会受到侵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同时,《民法典》还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编造并传播“蔚来宣布破产”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明显存在过错,且其行为已经对蔚来汽车的名誉权造成了实际损害。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面对此次名誉权侵权事件,蔚来法务部迅速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应对。首先,蔚来法务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辟谣,澄清事实真相,防止虚假信息的进一步扩散。其次,蔚来法务部已报警并将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追究策划、制造、传播此谣言的违法人员法律责任。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蔚来汽车对自身名誉权的重视和维护,也向外界传递了坚决打击名誉权侵权的决心和态度。
综上所述,编造并传播“蔚来宣布破产”的虚假信息已经构成了对蔚来汽车名誉权的严重侵害,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蔚来法务部的应对措施及时且有力,有助于维护蔚来汽车的名誉权和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网民在获取信息时应保持理性和谨慎,避免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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