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必须准备的材料

劳动知库 2023-11-27 19:30:10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0 阅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