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沟通篇:如何与检察机关沟通?

行摄阿晁 2024-08-25 02:19:10
刑事律师沟通篇:如何与检察机关沟通?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检察机关均被赋予了各种不同的权利。作为刑事律师,如何与检察机关进行有效沟通,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

阿超哥结合自身的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分享,如何与检察机关进行有效沟通。

一、关于批准逮捕的问题,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

刑事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满前需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要在7日内审查是否需要批准逮捕。刑事律师在此时,可以跟检察机关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不批准逮捕的详细理由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审查起诉的问题,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律师根据阅卷情况,着重对案件的罪名、从轻减轻情节、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非法证据排除、是否调取新证据、是否申请重新鉴定等问题,同时也可管辖权、回避等程序问题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提出律师的法律意见,同时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

三、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间,一般情况是在批捕后一个月之后,向经办检察官提出申请,最好是提前沟通好,可行的话,再去做。一般情况下,是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案件出现了新的情况,检察院才会决定立案审查,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0 阅读:0

行摄阿晁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