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无法得到满足,私下找网友解决,丈夫当众曝光不雅照

权哥说爱车 2023-01-07 14:00:26

法国作家巴尔扎克说过:“幸福的结婚,是由夫妻间的心灵融合的结果产生的。”

夫妻间的婚姻幸福取决于双方心灵的融合程度,只有双方的精神和灵魂得到充分地交融,双方才能相向而行。

可是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冲突,绝大多数的夫妻都会积极的去处理这些冲突。

但总有些人将自己的婚姻矛盾寄托给外界人士,不仅显得不切实际,同时还会让自己的婚姻变得岌岌可危。

笔者为大家带来一起妻子抱怨丈夫哮喘病影响夫妻生活,私下找网友满足,被丈夫发现后当众其曝光不雅照的案例。

事件回顾

一天下午,丈夫陈某杰(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找到调解员,希望调解员能劝妻子罗某不与自己离婚。

随后,陈某杰带着调解员找到了罗某,可谁知罗某一见到陈某杰就对他拳打脚踢,并抢夺他的手机。

调解员见状,立即大声规劝罗某,罗某这才慢慢的停下了手下的动作,冷静下来。

在这个过程中,陈某杰的手臂被罗某咬出了一排牙印,有的地方都渗出了血,看起来十分恐怖。

陈某杰告诉调解员,二人在五年前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十分安宁。

可是罗某提出了离婚,陈某杰猜测是罗某网聊惹的祸,一旁的罗某听到丈夫的指控,情绪立马激动了起来。

罗某称陈某杰患有疾病,在夫妻生活方面有障碍,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

陈某杰听此,直言这是对自己极大的侮辱,他虽患有哮喘,但这并不能影响二人的夫妻生活。

而且这两者之间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否则两个孩子是怎么来的,罗某被问得哑口无言。

陈某杰接着对调解员说,罗某对男女之事有着十分强烈的欲望,甚至在大白天都要拉着自己满足她。

而自己每次都圆满完成了任务,而且在没认识网友之前,她也从来没有抱怨过自己不行。

陈某杰越说越激动,他称罗某污蔑自己的原因就是想离婚,然后和网友在一起。

罗某见自己的谎言被拆穿,立即摆手打算离开现场,最终,在调解员的极力挽留下,她才停住了要离开的步伐。

她告诉调解员,陈某杰经常家暴自己,对此,陈某杰承认自己打过她,但事出有因。

罗某几个月前结识了一个网友,两人聊天次数非常频繁,后来罗某还跑到他的城市与他共同居住了三天。

在回到家之后,罗某告诉陈某杰自己遇到了真爱,且和他发生了关系,还向陈某杰提出了离婚。

陈某杰听此怒不可遏,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于是他一时没忍住,打了罗某一巴掌。

在这之后,陈某杰也为自己的冲动向她道了歉,他本以为罗某能由此开始收敛,却没想到更加放肆。

罗某先后三次一声不吭的跟着网友去到外地,并与其发生关系,丝毫不在意陈某杰的想法。

而此时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出轨,所谓出轨,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对于这点,法律上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实;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尊老爱幼,维护文明、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显然,罗某的行为破坏了《婚姻法》,而罗某这边,在听到陈某杰说出自己的丑事后,气得她再次对陈某杰又打又咬。

不仅如此,罗某还捡起了地上的玻璃碎片,想要对陈某杰下狠手,陈某杰对她的行为一直躲闪,并未还手。

恰巧此时,周围路过了几位群众,群众们看着罗某疯癫的模样,纷纷要求陈某杰还手打她。

眼看有人看自己的笑话,罗某停下了手,告诉调解员,二人在婚后经常发生冲突,导致她心情不好,所以她才去见的网友。

调解员听此,告诉罗某夫妻间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发生了冲突一定要及时沟通并加以解决。

解决问题有很多方式,而出轨这种方式是万万不可的,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涉嫌犯罪。

然而,罗某在听到这些话后还不知收敛,她紧接着对调解员表示,陈某杰没出息,自从和他结婚以来,就没过过一天有钱的日子。

她现在只认钱不认人,而且两个孩子她也不想要了,她只想离婚,调解员听此,还是对她耐心劝导了一番。

但罗某还是坚持离婚,陈某杰意识到二人的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于是他当着围观路人的面打开了手机。

将罗某和网友开房的不雅照片公布给围观的群众看,罗某见此,再次抢夺起陈某杰的手机。

陈某杰虽说是受害者,但他当众公布妻子不雅照片的行为,着实有些过分,他的行为侵犯了罗某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这也就是一开始见面时,罗某抢夺陈某杰手机的原因,她对陈某杰拳打脚踢,陈某杰依旧没有还手。

罗某在抢夺手机未果后,开始用头撞墙,企图利用自残的方式逼迫陈某杰交出手机。

调解员与周围的群众见此,纷纷劝说陈某杰放弃这种女人,陈某杰看着罗某的模样,失望至极。

再三思索过后,陈某杰决定离婚,并且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本案中,出轨的罗某属于过错方,而陈某杰则属于无过错方,所以他有权利向罗某提出赔偿。

婚姻不是儿戏,只有真诚地对待婚姻和爱人,才能收获相应的幸福,才能拥有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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