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嫖娼能构成聚众淫乱罪吗?
A:能 B:不能
容留多人在一起进行嫖娼,算什么行为?构成违法还是构成犯罪?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是否会因此而被判刑坐牢?
前面的文章我们已经说过,嫖娼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因为嫖娼被公安机关给抓获的,面临的是治安处罚,顶多也就治安拘留。
但是聚众淫乱罪就不同了,聚众淫乱罪属于刑事犯罪,如果触犯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就是面临判刑坐牢。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容留多人在一起进行嫖娼,是否还只属于嫖娼行为,这种行为到底构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到底会不会面临被判刑坐牢的结果?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容留多人嫖娼,不构成聚众淫乱罪以前的文章我们说过,嫖娼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面临判刑坐牢的结果,毕竟违法和犯罪还是有区别的,严重程度也不同。但是聚众淫乱罪属于犯罪行为,如果被公安机关给查获,当然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会面临坐牢的结果。
那么,这种容留多人在一起嫖娼的行为,到底会不会突破违法的范围呢?因为多人在一起嫖娼的行为,从表面上看也是多人在一起实施相应的淫乱活动,这种行为看起来好像跟聚众淫乱罪还比较相符,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呢?
其实,容留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的,一般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因为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且该行为藐视法律和社会公德。但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主要体现在金钱交易方面,说直接一点,属于钱色交易,两者的性质不同。所以,如果多人在一起嫖娼,一般是不构成聚众淫乱罪的。
此时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聚众淫乱罪要求有三人以上在一起实施聚众淫乱活动,此处的要点是有多人参与,并且实施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那么多人在一起嫖娼的情况又如何呢?
有人认为多人在一起嫖娼跟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似乎很相符,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容留多人在一起嫖娼,那么首先在人数上已经达到三人以上,符合聚众淫乱罪当中多人的构成要件,另外实施的嫖娼行为跟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也很相似,所以容留多人嫖娼是可以聚构成聚众淫乱罪的。
从表面上看,好像如此,但其实并非如此,聚众淫乱罪有其侵犯的客体,而嫖娼这种违法行为,也有其侵犯的客体,两者所侵犯的客体是有区别的,并且两者的性质也不同。所以,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就构成聚众淫乱罪,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具体对待的。
二、容留多人嫖娼,可构成违法甚至容留卖淫罪文章的第一条已经说了,容留多人实施嫖娼行为,是不构成聚众淫乱罪的,至于为什么不构成,文章的第一条已经清楚地说明。那么,既然容留多人在一起嫖娼是不构成聚众淫乱罪的,那么是不是就代表这种行为就没事了呢?是不是既不违法,也不犯罪呢?
如果这么理解,那就不对了,虽然容留多人在一起嫖娼是不构成聚众淫乱罪的,但并不代表其不构成其他违法行为,不构成其他犯罪行为。首先,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大家也知道,一对一实施的嫖娼行为,是构成违法的,被相关部门查获以后,也是会面临治安处罚的。
那么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就更不用说了,当然也会构成违法,如果被相关部门查获或者被人举报,当然也会被治安处罚,这里的处罚既包括实施嫖娼的男性,也包括提供服务的女性。此时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也只是构成违法,顶多也就被治安拘留,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如果这么理解,那就不应该了。首先,这种违法行为如果被相关部门查获,肯定是需要面临治安处罚的,虽然最多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0元,但是在这处罚的背后,也会带来很多不利因素,不但会影响家庭的和谐,还会留下嫖娼的违法记录,这对整个人的职业生涯和家庭生活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所以说,不要认为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只是构成违法就没事了,就无所谓了,这种想法是最不应该有的。更关键的是,容留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如果满足条件,还可以构成容留卖淫罪。从这个罪名就可以看出,主要是指有人提供相关场所,容留男性和女性在一起实施钱色交易,而自己也能从中得取利益。
所以,针对容留多人在一起嫖娼的当事人,自己是可以构成犯罪的,虽然容留的当事人没有参与具体的嫖娼活动,但是其容留的行为,提供相关场所的行为,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是可以构成容留卖淫罪的。而从这个罪名也可以看出,它属于刑事犯罪,比单纯的嫖娼要严重,因为嫖娼只是违法行为,而容留卖淫罪是犯罪行为为,两者当然有本质的区别。
既然容留卖淫罪属于犯罪行为,当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其面临的结果是被判刑坐牢。而判刑坐牢跟治安拘留相比,明显要严重的多,并且一旦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且在监狱服刑了,那么其留下来就是犯罪记录,这比嫖娼当事人留下的违法记录,也要严重的多,对自己产生的影响当然也会更大。
综上所述,容留多人在一起实施嫖娼行为,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文章已经清楚地说明。如果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又构成什么行为呢?对此,文章的第二条也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关注、点赞、转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