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红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构建“不敢瞒、不能瞒、瞒不住”的事故防范和惩戒长效工作机制,倒逼和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4年10月24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的若干措施》,提出了防范打击瞒报事故行为九条创新措施。
在此之前,2024年9月,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行动持续到10月底。
在此次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中,烟台市某企业因半年内3次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被通报,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起到了警示提醒作用。
无独有偶,近日知情人向本社反映,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东路20号的“烟台毓璜顶医院项目”2024年7月25日,在实施一项电梯安装工程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致1名电梯安装工人不幸身亡。
据了解,该名电梯安装工人名叫赵某某,男,系溧阳市飞达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事发当日13:50分左右,赵某某正在烟台毓璜顶医院项目进行电梯安装工程,在进行拼装轿厢作业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重伤,同事见状立刻将赵某某送往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进行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于2024年7月26日宣布身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有义务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据了解,烟台毓璜顶医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东路20号,占地面积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始建于1890年,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烟台市医保定点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事故发生前2月,芝罘区住建局开展了全区建设项目预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同时,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山东省政府安委会2024年10月24日出台《关于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的若干措施》。从建立瞒报事故通报制度、创新建立部门间事故信息通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防范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的九条措施。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措施》规定,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接到疑似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线索后,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应急部门通报,并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公安等九部门间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比对和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线索要及时推送给事故发生地同级应急部门。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意味着鲜活生命的逝去,给家庭带来无法修复的创伤,给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每一位员工都是家庭的希望和依靠。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意味着生命的永别,更意味着无数个家庭的支离破碎。安全事故造成的创伤,永远是一道无法抹去的伤疤。
同时,安全生产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无数惨痛的教训警示我们,生产建设如果偏离安全轨道,必将付出巨大代价,只有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真正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才能宽广。
就上述事故情况,我们向烟台市芝罘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芝罘区相关主管部门对于“烟台毓璜顶医院项目”电梯安装高坠事故的任何信息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