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法官的党志军被判死刑当庭要上诉,网友不解:何必救他呢?

武汉北看事 2024-12-31 10:22:41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近日,杀害王佳佳法官的党志军一审被判死刑,其当庭表示要上诉。

这足以说明,他还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杀了人,还企图逃脱惩处。

案发当时,党志军畏罪服毒企图自杀,已处于昏迷状态。

警方抓获他之后,立即将其送医并把他的命救了回来。

有网友不解:这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反正也是一死,为啥还要费钱费事去抢救他呢。

老北不是专业法律人士,只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理解这件事。

01

老北原以为,党志军被判死刑后不会上诉。

因为他在杀了女法官之后,就选择了自我了断。

没想到,被救回来之后,党志军还企图苟延残喘,他又想活着了。

这说明,只有将死之人,才能体会活着的美好。

很显然,法律注定不会给他活命的机会。

在剩下不多的日子里,他必将日日处于对死亡即将来临的恐惧之中。

这个时候,才能体现出要不惜一切代价把他抢救回来的意义。

他们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要让他们充分感受被剥夺生命的恐惧。

想活,又活了了。这种煎熬也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

党志军越是上诉,他要忍受恐惧的时间就越长。

02

为什么说党志军必须是死刑呢?

一审之后,此案的更多细节得以曝光。

1、事故发生的当时,交警主持现场调解,党志军的要求是赔偿5000元,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党志军遂到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

2、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小车司机全责,未认定党志军有财产损失,认定书双方均签字确认。

3、告到法院后,党志军诉求小车司机及保险公司赔偿其住院29天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以及衣服和电动自行车损失等共计18832.93元。

交警执法现场记录仪证实,事故发生时党志军穿的不是皮衣。

党志军的电动车是雇主购买的,不是他的,而且修理费只花了75元,还是雇主花的。

党志军住院半个月,就是“挂床”,一天都没住。

也就是说,党志军提供的财产损失,证据都是虚假的。

承办女法官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党志军各项损失共计9384.89元。

这个金额低于党志军在法院的诉求,几乎比当初他现场主张的5000元多了一倍。

虚增财产损失未得到满足,党志军心生怨恨,蓄谋已久后,杀害承办女法官。

死刑是党志军应得的结果。

03

案件的细节披露之后,实情就是党志军最多就磕破点皮。

电动车维修只花了70块钱,还不是他出的,是他雇主出的。

党志军主张的价值2千多的皮衣,事发当天根本没穿皮衣。

住院,一天都没住。

律师是法援,一分钱不花。

最后,女法官法官还判给他九千多,还想怎样?

说穿了,党志军就是想借车祸讹钱,法官没如他愿。

有人说,为什么律师没有劝阻他?

这种人的偏执常人无法理解。

律师要是劝多了,估计被杀的就是律师了。

这世上有不少巨婴,觉得全世界都要围着他转,没如愿就是别人歧视他迫害他。

那些视党志军为“英雄”的人,也是他的同类,比党志军更贪生怕死而已。

当今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有的人为了获利,在尽最大的可能抓住一切机会去耍无赖。

04

说到犯罪分子的怕死,老北想起了人贩子余华英。

法官宣判死刑后,她双腿发软,浑身颤抖,双手撑着桌子才能站着。

自从落网后,余华英一直声称自己在拐卖事件中只是一个小喽啰,不是起关联作用的人。

对于死刑的判决,她一直不服,一直上诉。

终审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还是死刑。

她终于再没机会上诉了。

记者采访她,故意问了一句: 你对死刑这个结果满意吗?

余华英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个问题问的好啊!

不是一直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吗?总在上诉,这回满意了不?

十七个孩子,十七个家庭,余华英还有什么脸说自己罪不至死?!

她拐卖孩子,手段狠辣,即便被抓了,眼神还是凶狠阴测,看不出一点悔恨之心。

判决前,她嚣张得很。

判决后,眼泪掉下来了。

不过,这并非是悔恨的泪水,而且她怕死的恐惧心。

这个上诉的过程,余华英所经受的精神痛苦,也是对她最好的惩罚。

意识到死期一天一天的邻近,那才是最折磨的。

由此也说明,不惜代价把党志军救活过来,并不是没有意义的。

由此也说明,不惜代价把党志军救活过来,并不是没有意义的。

05

前些日子被执行死刑的贪官李建平,2022年9月7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他也一直在上诉,直到2024年8月22日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李建平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期间,李建平苟延残喘了整整2年零100天。

党志军、余华英、李建平等人都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通过审判用法律来判处他们死刑,才能最大程度地彰显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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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北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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