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故意杀害同学案件,最高法公布了判决结果。
张某某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被判12年,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应该说,在法律意义上这已经是“顶格重判”了。
对于这个判决,大家满意了吗?
01
从理性和专业的角度来讲,老北认为,大家应该是满意的。
这个案件一被爆出,就引发了巨大的关注,也引发了极大的愤慨。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犯罪的低龄化,对未成年的从轻处罚已经不再符合实际情况了。
甚至还有人认为,一些孩子是懂法的,他们在主动利用法律的漏洞来实施犯罪行为。
中国家长们义愤填膺,很多人直接喊出了“未成年不是免死金牌”的口号。
因为按照按照相关规定:未成年的行凶者要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次法院还是判处了主谋无期徒刑,算是顶格重判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民间舆论的“胜利”。
这应该是大家满意的基本出发点。
当然,如果能通过这一案例,进一步推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完善与修订。
那大家就更满意了。
02
而从老百姓朴素的正义感来说,很多人还是意难平。
主要集中在这三个方面:
1、有道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为什么没有犯罪者为受害者偿命?
这可不是什么意外或者无心之失,而是蓄意谋杀。
2、很遗憾,没有看到监护人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很多人始终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对犯罪人判处徒刑外, 监护人也应该负刑事责任。
所以,对这些犯罪少年背后的父母逃脱了责任非常不满意!
3、没有看到“终身不得减刑”的判决,还是不太满意。
即便是无期徒刑,得到减刑的话,坐牢也就20年左右,出来也不过35岁。
其中一人被判12年,坐满牢出来,才25岁。
他们正当青壮年,还有大把的时间,结婚生子过上正常人的日子。
相对于受害者家庭来说,这仍然是一种深深的刺痛。
当然,情绪不能代替法律。
这个结果已经称得上是最大的公平正义。
03
权威媒体报道,未成年人犯罪向低文化程度、低年龄发展,甚至有少年犯称“犯罪要趁早”。
这说明,“他们并不是不知法而去犯法。”
其结果就是,校园霸凌屡禁不止,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对此,有家长感慨万分:
我们教育自己的孩子遵纪守法,有修养有内涵有素质。
但架不住人家将他们的孩子纵容到无法无天,把整个社会的运行逻辑搞成了“丛林法则”。
所以,养大一个不受欺负但又不能变成坏蛋的孩子,真的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04
不管怎么说,这次对三名未成年人罪犯的重判,算是堵上了一个“漏洞”。
也一定能对一些“不良少年”起到震慑和威慑的作用。
但光堵漏洞终归不是长久之计,关键还是要找到问题的源头,及时予以疏导和化解。
大家的“不满意”,实际指向还是一个核心问题:未成年人的早熟。
大家普遍反应,现在未成年人都很“早熟”。
生理上的早熟叠加心理上的早熟,才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根源。
这种早熟是怎么形成的呢?
生理上的早熟,自然跟生活水平提高有关,也跟食品的“早熟”成分有关。
13岁的孩子不再是人们心目中手无缚鸡之力的懵懂少年,而是人高马大的“壮汉”。
身体上的早熟,必然带来他们的行为更趋向于成人化。
而心理上的早熟,同样也跟他们平常“吸收”到的“信息营养”有关。
之前有一个社会调查:农村九成以上的孩子沉迷于手机短视频。
他们中不少是留守儿童,父母平时管不着,爷爷奶奶管不了,老师学校不敢管。
由于缺少正确的引导,他们的主要信息来源就是手机短视频。
即便在城市情况也不乐观:经常能在街头商场看到,家长把手机丢给孩子就不管不问了。
众所周知,短视频的内容良莠不齐,甚至很多都是“三俗”内容。
不良信息,未成年的孩子们是难以分辨并抵制的。
更要命的是算法,你看什么就给你推什么。
一旦孩子们接触到了不良信息,那么,他们就会接收到更多的不良信息。
说实在的,老北一个老爷们,看到各种搔首弄姿的擦边女都不好意思。
孩子总看这些玩意能不出事吗?
而那些短视频的传播者,为了流量无所不用其极。
暴力的、擦边的、对立的、造谣的、炒作的……林林总总,层出不起。
迟早会毒害一代未成年人,侵蚀他们尚未成熟的心智。
少年犯罪的手法不是天生的,也不会有成年人教给他们,他们就是通过手机短视频学来的。
澳大利亚已经立法:要求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使用社交媒体。
该法律明天就试行,根据这一法案,16岁以下未成年人即使获得家长同意,也不能使用社交媒体平台。
远离社交媒体,远离短视频,让孩子就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