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对方态度恶劣,男子一怒之下直接把手机丢回路边。失主找不到手机,反而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按原价赔偿手机!法院判决令人意外!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因为工作的地点跟家里也不算远,小李上下班也都骑自行车。这天早上,他骑车刚出门,就在一个路口看到了一部手机,捡起来一看还是一部新手机。他在原地等了一会,发现也没有人来找,就带走了,想着等失主联系自己,自己在把手机还回去。果然没多久,就有电话打过来。失主一个女人,“你好,这手机是你捡的吗?”小李表示是他捡到了手机,可以还给对方,但现在上班呢,等下班后跟对方见面还给她。双方沟通挺好,本以为这事儿就这样了,可刚挂断电话,又来了电话。这次是一个男人,他也自称失主,还要求小李马上归还手机。小李有点懵,解释说已经和另一位失主约好了。可男子很不耐烦,态度恶劣的表示:“管这么多干嘛!不给我就报警!”这话让小李火冒三丈,本来捡手机是好心帮忙,没想到被这样呵斥。小李一生气,就直接把手机丢回路边,转身走了。几个小时后,小李接到了民警的电话,得知失主已经报警了。民警告诉他,那两个人都是失主的朋友,现在手机没了,失主认为小李的行为导致手机再次丢失,要求他赔偿全款5988元。小李一听傻眼了,自己只是把手机丢回原处,又没拿走,手机丢了跟他有什么关系,当场拒绝赔偿。但失主不干了,直接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赔偿手机的5988元。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小李捡到了失主的手机,又将其丢弃,此行为是否违法?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案中,小李捡到手机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给失主,或者将手机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将手机随意丢弃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未履行拾得遗失物后应有的保管义务。那么小李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小李将手机丢弃,未妥善保管手机,属于重大过失行为,因此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失主的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在捡到失主手机后未妥善保管并故意丢弃,构成重大过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李赔偿失主4000元,并承担25元的受理费。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我也反对这个判决,主要是小伙子说手机放回原处,而失主指责手机被小伙拿走了。这个小伙拿走手机的事应由失主举证。否则,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解释。”还有网友说:“不禁让人猜想,整件事会不会就是一个圈套!会不会有人专门这样丢手机,然后在远处观察,看着路人会不会捡,然后再打电话威胁归还手机,普通人一听这话,大多都会这小伙一样的做法,然后就发生后面的事情,然后失主起诉,以阴谋的手段“合法”通过法院诉讼拿到钱,真为这情形感到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