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药械回款的重视持续升温,新型结算模式已在多地生根发芽。
回款周期缩至23天
直接结算加速铺开
今日(10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文章《破解回款慢的老问题有了新办法》,再次强调药械回款难问题,重点提及福建、江西、广西、内蒙古、广东汕尾等地解决方案。
纵观全国,药械回款周期长的问题广泛存在,其中”医保-医院-企业”三角债系限制结算效率的原因之一,废除中间环节的医保直接结算模式在近年被寄予厚望。
图源:国家医保局
5月至今,国家医保局多次发文强调各地应用直接结算后的回款提速成效。
最新文章《破解回款慢的老问题有了新办法》中提到,目前福建省货款统一结算实施范围从药品扩大到医用耗材集采品种,结算周期控制在23个工作日内。2017-2023年全省累计直接结算集采医用耗材货款102亿元,结算率保持在95%以上,惠及500多家医药企业。
根据此前文章,山东、江西、广西等多地也均依托直接结算将药械回扣的回款周期压缩到30天之内,除了减少中间环节的大前提外,各类配套举措以及创新思路也为新型结算模式顺利运行提供了保障。
医保信息平台的搭建为直接结算模式的技术支撑,广西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货款清欠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集采的药品、医用耗材货款纳入统一线上结算范围。
截至2024年7月底,广西已有2167家医疗机构、5984家配送企业、10887家生产企业在招采子系统开展线上采购结算,代收代付货款共计21.8万笔。2024年8月1日起,集采医用耗材货款全部实施线上结算,目前医用耗材结算金额达2159万元。
基于医疗行业自身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转变结算模式的同时还需专注医疗机构对药械使用的灵活性,否则压缩回款周期的成果便难以持续。
内蒙古医保局打造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医企银直联”业财一体化直接结算模式,建立集采药品耗材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由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开立全区统一结算账户,受医疗机构委托向配送企业支付集采药品耗材货款。
此外,结算流程需要严格的规范约束,以避免数据错乱造成货款延误。以广西为例,医疗机构提交的结算申请有明确的复核要求以及账单生成时间,且对代收失败的货款设置再付款机制。
随着直接结算模式完善,作为使用方的医疗机构将更加回归临床本身。当其覆盖的地区和品类逐步扩围,医保平台对医院-企业数据对接的掌握将更为充分,结算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直接结算向“禁区”突围
从最早的试点开始,医保直接结算的推出至少有5年以上。伴随落地经验丰富,除了结算能效全面跃升外,其触角也开始向曾经的“禁区”延伸。
由于品类繁多,非集采耗材的回款问题往往更为突出。据河北邢台市披露的数据,该市集采药品耗材的平均回款是30天,而非集采药品耗材回款一般是6个月以上,甚至很多医疗机构一年多才回款。
10月1日起,海南省将文昌市辖区内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非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直接结算实施范围。此前,山东、湖南、三明联盟也曾释放出同类信号,非集采药械的回款周期有望迎来大幅缩减。
此外,现阶段直接结算主要应用在医保定点结构,但如今该限制也开始被打破。据国家医保局介绍,内蒙古的结算机构范围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扩展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狱医院等非医保公立医疗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样实施直接结算。
通过优化结算模式,药械回款周期便能显著缩短,这在上述多地经验中已有充分印证。但从商业运转的基础逻辑出发,充足的资金储备仍是影响结算效率的关键因素,此前各地回款难问题也有相当比例源于医疗机构资金链紧张。
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将“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作为12个重点事项之一,并在《2024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 经办工作指南》中,将其细化为结算申报、智能审核、及时拨付、鼓励预付4个环节。通过调取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数据、调研督导调度等方式,每月跟进掌握地方结算情况,加快医保基金及时拨付。
近日,DRG/DIP2.0方案正式出台,其中提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通过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资金压力。各地医保部门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商同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
随着基金拨付、预付力度提高,医疗机构针对所有药械回款的责任履行都将更为顺畅,再叠加直接结算模式的覆盖面持续扩围,药械货款结算将驶入新高效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