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于2025年3月18日发表声明,驳斥总统特朗普要求弹劾一名联邦法官的言论,这一事件不仅凸显了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紧张关系,更深刻反映了美国宪政体系中三权分立原则的现实挑战。
一、三权分立的基石
美国宪法确立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旨在通过权力制衡防止任何单一分支独揽大权。
司法独立是这一体系的核心支柱之一,确保法官能够依据法律而非政治压力作出裁决。
美国宪法第III条明确规定,联邦法官“在任职期间享有良好行为保障”,除非因严重不当行为(如腐败或滥权)经弹劾程序被罢免,否则其职位不受行政或立法干预。
这一设计旨在保护司法免受外部威胁,尤其是来自行政部门的压力。特朗普呼吁弹劾一名联邦法官,显然是对这一原则的直接挑战。他的动机源于对司法裁决的不满。具体而言,一名法官阻止了他的移民驱逐政策。(《特朗普政府无视法院禁令驱逐委内瑞拉帮派成员:美国的三权分立危机分析》)
然而,正如罗伯茨在声明中所指出的,“两个多世纪以来,弹劾从未被视为对司法裁决分歧的适当回应”。
从宪政角度看,特朗普的表态不仅误解了弹劾的法律目的,更试图将行政意志凌驾于司法独立之上。这种行为若被纵容,可能动摇美国宪法的根基。
二、弹劾的宪政界限
美国宪法第II条第4节规定,弹劾适用于“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与轻罪”,而非针对政策分歧或司法裁决的分歧。
历史上,联邦法官被弹劾的案例屈指可数,且均涉及明确的违法或道德败坏行为。例如,1804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蔡斯因政治偏见被弹劾,但最终未被定罪,此案确立了弹劾不应成为政治报复工具的先例。
特朗普的呼吁显然缺乏类似依据,仅因裁决与其政策相悖便要求弹劾,明显超出了宪法规定的界限。罗伯茨的回应虽未直接点名特朗普,但其言辞清晰地重申了这一原则。他强调,正常的司法审查和上诉程序才是解决分歧的合法途径。
这种立场不仅是对特朗普的警告,也是对公众的重申:司法体系不是政治斗争的延伸,而是法律的守护者。
三、司法独立与政治现实
尽管宪政原则清晰,现实中的权力博弈却往往模糊界限。特朗普并非首位对司法裁决表达不满的总统,但其公开呼吁弹劾法官的举动,在力度和直接性上较为罕见。
这种行为可能进一步侵蚀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尤其是在当前美国政治极化加剧的背景下。
罗伯茨近年来多次尝试维护最高法院的中立形象,例如在2024年年终报告中批评公职人员威胁司法独立。如今,他被迫再次站出来,表明行政权对司法的压力已达到必须公开回应的程度。然而,值得反思的是,司法独立并非绝对。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其任命本身带有政治色彩。
特朗普在其第一任期内成功任命了三位保守派大法官,显著改变了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倾向。
这种背景下,他对下级法院裁决的愤怒,或许也反映了其对司法未能完全符合行政期待的失望。
但这恰恰证明了三权分立的有效性:即使总统影响了最高法院的构成,个体法官仍能依据法律独立行事。
四、结论与展望
罗伯茨的声明是一次对宪政原则的捍卫,也是对特朗普越界行为的遏制。从长远看,此事件可能加剧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张力,尤其是在特朗普第二任期内政策争议频发的预期下。
然而,它也提醒我们,美国宪政体系的韧性在于其制度设计而非个人意志。只要司法机构坚持独立性,行政权的任何逾越都将在法律框架内受到制约。对于特朗普而言,若希望推动政策,应通过立法或上诉而非弹劾施压。罗伯茨的回应虽温和,却传递了不容商量的底线:司法不是行政的附庸。
对美国民众而言,这一事件应成为审视三权分立价值的契机,确保宪政原则在政治风暴中屹立不倒。
那个大法官是民主党故意埋下的旗子,除非暗杀,不然弹劾不掉的,最少特朗普下台前他都不会下台!😇
法官确实滥权了,随便就封禁总统行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