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去逃荒了,谁还惯着你们》作者:平淡生活

冰悦谈小说 2024-04-09 12:51:25

《都要去逃荒了,谁还惯着你们》

作者:平淡生活

简介:

(架空历史+逃荒+战乱+男强女强+夺江山)

叶雨桐穿越了!

穿到大学室友曾经写的一本小说里,而且还是不知名朝代的灾荒战乱年间。

原书的女主是她堂姐,而她是和堂姐争夺男主的恶毒女配,被啪啪打脸不说,家人也受她的牵连,最后全家都被男主和女主给弄死了。

穿越过来的叶雨桐不屑的想,后面三年的灾荒,十年的战乱,不赶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却整天想着抢男人? 这是离了男人不能活了吗?

再说了,不就是一个侯府的公子?有什么好抢的?真没出息!看那不值钱的样。

精彩节选:

云朝国,大景元年

皓月当空,夜明如昼。银色的月华倾洒而下。

借着月光望去,四处看不到多少绿意,就连树枝都蔫蔫的。

这里从去年秋天就开始干旱,都已经大半年了,一滴雨也没下过。

今年春天种的庄稼很多都没长出来,就算有少数长出来的,也因为没有雨水灌溉,全旱死了。

河里和井里也快干了,如果再不下雨,连饮用水都困难。

这次的旱灾遍布大半个云朝国,就连几个相邻的国家,也多个城池干旱。

正在打坐的一个老和尚突然睁开眼睛,吃惊的看着原本黯淡无光的天府星,越来越亮。

他沉思了片刻,又闭上眼,手指飞快的动着,嘴里念念有词。

没一会儿,就睁开双眼,激动的双手合十,嘴里喃喃道:“阿弥陀佛,我佛慈悲,终于等来了有缘人!”

又对旁边的少年道:“太子,你的姻缘到了!”

李云泽看了他一眼,平静的说:“大师,我已不是什么太子,你以后就叫我的字吧。

至于姻缘,我现在自身都难保,如果不是你和各位师兄,还有这些好汉们护着,我恐怕早已经被杀了,现在这个时候,万万不可去连累别家的女子。”

无尘方丈摸了摸胡子,笑呵呵的说:“太子,老衲从不打枉语,这姻缘是天意注定的。”

李云泽(字:平安)今年十二岁,去年以前还是云朝国的太子,说是太子,可他从小是在寺庙里长大的,根本就没回过皇宫。

他母亲生前是云朝国的皇后,外祖父是户部尚书。

十三年前,外祖父奉父皇之命去南方赈灾,回来的时候遇到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当场丧命。

外祖母听到噩耗,一口气没上来,也跟着去了,只留下不满八岁的舅舅林子羡。

当时母后正怀着他,得到父亲母亲接连去世的消息,悲痛欲绝,但也知道她不能再倒下了。

父亲和母亲都不在了,如果她再出事,那她肚里的孩子和唯一的弟弟,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

当时的乔贵妃已经生下了大皇子二皇子和长公主,父亲和两个哥哥还手握兵权。

她这个皇后是为了压制乔贵妃才被册封的。

她没进宫的时候,乔贵妃就在后宫一手遮天。

等她进宫后,虽然表面上尊敬她这个皇后,可背后从没把她放在眼里。

以前有父亲这个户部尚书在,乔贵妃不敢明着对她怎么样,现在父亲过世了,娘家没有任何依靠,她在后宫的日子可想而知。

但她也不是没有手段之人,进宫的时候,父亲和母亲让她带的丫鬟嬷嬷都是能耐人,皇上对她的新鲜感还在。

而且父亲也是因公差出事的,朝里的大臣对乔家有意见的不在少数,乔贵妃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付她这个皇后。

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担心生产的时候出意外,所以在父母过世后,就开始给弟弟和肚子里的孩子想退路。

她把弟弟叫进宫里,看着不到八岁,就沉默寡言的弟弟,心都要碎了,强忍着悲痛对弟弟叮嘱了一番。

姐弟俩在花园说了很久的话,分开的时候弟弟气呼呼的,连招呼都没打,就跑出了皇宫。

回去后仗着没人管他,书也不怎么读了,跟着京城的那些纨绔子弟混在一起,小小年纪就招猫逗狗。

连以前父亲给他请的先生都被气走了,姐姐宣他进宫,他也不理睬,依旧我行我素。

府里的管家说了他两句,就被他用鞭子抽了一顿,气的也不想管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少爷了,赎了身,带着媳妇和两个儿子走了。

母后千防万防,他总算平安的出生了。

可朝里的大臣看乔家的风头越来越盛,就提议立刚出生的他为太子。

皇上虽然荒唐,但人却不傻,知道乔家父子手握兵权,野心勃勃,绝不能立乔贵妃生的孩子为太子。

听了大臣的建议,皇上没有任何犹豫的下旨,封刚出生的他为太子。

这下母后和他又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母后光防着别人害他了,自己的饮食被人动了手脚都不知道。

等发现的时候,中毒已经很深了,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

她知道自己没多少时日了,没办法护他长大,就买通太医,对外宣称太子先天不足,恐活不到成年。

临终前又去求了皇上,把他送到离京城二百里远的善华寺,慎重的拜托给父亲生前的好友,无尘方丈。

善华寺虽然没京城的法华寺出名,但那里很清静。

无尘方丈也很厉害,把孩子托付给他照看,可能还有机会活下去,

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当什么皇上,只想他平安长大,远离京城的一切。

李云泽这些年一直住在寺里,从没回过宫,很多人都忘了还有他这个太子。

几个皇子争皇位的时候,也从没把他给算在内。

只有那个在京城名声不怎么好的舅舅,每年过年的时候悄悄来看他。陪他吃年夜饭,和他说这一年来京城发生的大小事。

他每次都认真的听着,舅舅说的每一个人名,每一件大小事他都记在心里。

他以为宫里所有人都把他遗忘的时候,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一群黑衣人闯到了善华寺刺杀他。

要不是他这些年一直跟着师父练武,还有另外几个忽然出现的蒙面高手相助,那天晚上他可能就交代在寺里了。

他是第二天才知道父皇突然驾崩,大皇子李云凯拿出先皇遗旨,在他手握兵权舅舅的扶持下,登基了。

这样一来,他太子的身份就尴尬了,虽然他无意争夺皇位,但大皇子可不这么想。

这些年寺里经常有香客打听他的身体情况,应该是几个皇子派来的。

以前父皇还在,别的皇子又虎视眈眈的盯着那个位置,大皇子要防着那些外家有权势的竞争者。

所以他这个身后无权无势,不知道能不能活到成年的太子可以暂时抛在脑后。

但现在不一样了,父皇驾崩,他这个太子虽然身体不好,但还活着,那就是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

所以刺杀他的人来了一拨又一拨,一直追杀到这里还不罢休。

要不是舅舅派来的高手和寺里的师兄舍命相助,他恐怕活不到现在。

李云凯登基后,残暴的性格就显露出来了,再也不是以前温和的大皇子,对大臣更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稍有不顺心就斩杀重臣。

除了他一母同胞的二皇子,其余几个皇子都被他圈禁起来,没过多久都出各种意外死了,连几个月大的九皇子都没放过。

有几位以前和大皇子不对付的老臣看风向不对,都告老还乡了,现在朝堂上都是李云凯的心腹。

各地的藩王看新君这么残暴,知道早晚会拿他们这些人开刀,就先下手为强,暗地里招兵买马,以求自保。

有两个本来就蠢蠢欲动的藩王,借着这次机会,打着清君侧的名声造反了。

现在的云朝国已经大乱,又赶上灾荒年,到处都生灵涂炭,哀鸿遍野,百姓们家破人亡,民不聊生。

北边的蛮子更是趁着这个机会,到他们云朝国烧杀抢掠。

各地的乡绅富户手里有钱有粮,家里养着强壮的家丁护院,苦的只是底层的百姓。

李云泽刚想说话,就看到一群黑衣人从四面围过来。

他脸色一凛,缓缓抽出剑,几个师兄和护送他的人也拿出武器,和来人又展开激烈的打斗。

这一场激战,整整打了一个时辰,这次来的黑衣人战斗力很强。

而李云泽他们赶了很久的路,已经很疲惫了,最后虽然占了上风,但损失惨重,一起跟着护送他们的高手,也没剩下几个了。

等把来的黑衣人全部处理掉,一直跟着保护他们的领头人看了一眼李云泽,见他脸色苍白,肯定是刚才交手时受了伤。

他担心的道:“殿下,无尘大师,这样下去不行,我们的人手越来越少,对方又穷追不舍,要不你们先找个地方躲一躲,等支援我们的人手到了,再护送你们去安全的地方。”

他话音刚落,李云泽一口鲜血吐出来,人也朝后倒去。

“殿下。”跟着保护他的几人瞬间围了过来,着急的喊道。

无尘方丈立刻拉过他的手,帮他把脉。

那个领头的高手,忙问道:“大师,殿下怎么样?”

无尘叹了口气,东躲西藏了那么久,太子的这个劫还是没能躲过去,天意不可违啊。

又看了看剩下的几人,每个人都精疲力尽了,他的几个徒弟身上也都受了不轻的伤。

“太子伤的很重,恐怕要休养一段时间,你们护送到这里也差不多了,都回去吧。

告诉你们主子,我会给太子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这两年你们就不要找他了,以后来日方长。”

几人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太子,有些不放心,但他们也知道无尘方丈的本事。

那个领头人想了想,就双膝跪地,恭敬的道:“是,大师,我们一定把你的话带给我家主子,太子殿下就麻烦你了。”

无尘方丈点点头,等他们几人走了,才嘀咕道:“有啥麻烦的,我现在就送他去成亲,我老和尚看了他这么些年,现在总算能去云游了。”

看着比刚才又亮一点的天府星,乐呵呵的对大弟子说:“净空,背着你师弟,咱们走。”

叶家村

叶明哲怀疑的说:“娘,你说那个老和尚是不是骗咱们的?妹妹都和这个小子拜堂了,为什么还没醒过来?”

李文秀听了小儿子的话,看了一眼床上昏迷不醒的闺女。

忧心的道:“就算是骗咱们的,也只有试试了,你妹妹都已经昏迷三天了,镇上的大夫说如果你妹妹再醒不过来,可能就………”

后面的话没说完,眼泪就大滴大滴的流出来。

叶明轩端着一个空碗,从旁边的茅草屋出来,安慰道:“娘,你别伤心了,妹妹一定会没事的。”

李文秀看了一眼大儿子,强笑着说:“文轩,你妹夫醒了吗?”

叶明轩把碗放在桌上,扶着娘坐下,才摇摇头说:“没醒,刚刚我喂他喝了点水,有一半都洒出来了。”

李文秀听了更担心了,昨天早晨有几个和尚带着一个昏迷的少年来了他们家,说闺女和这个少年成了亲,两人就能醒过来。

她以为是遇到了骗子,但那个老和尚把她闺女出生时发生的那件事说出来,说这是天意。

她当时听了十分震惊,因为那件事就她和孩子爹知道,这些年,她们夫妻从来没对人说过,而这个老和尚却知道了。

想着镇上大夫说的话,她考虑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闺女已经昏迷好几天了,再拖下去可能就来不及了,当天就让闺女和这个少年简单的成了亲。

那个老头看他们礼成后,高兴的带着徒弟走了,走之前还告诉她,过不了多久,两人就能醒过来。

可现在都已经一天多了,女儿和女婿都没醒,也不怪小儿子怀疑那和尚是个骗子。

叶雨桐是清晨醒过来的,她躺在一堆稻草上,看着低矮逼仄的茅草屋,欲哭无泪。

她刚刚已经接收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原主和她同名同姓,也叫叶雨桐,今年九岁。

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大哥叶明轩今年十二岁,二哥叶明哲十岁。

父亲叶大丰,母亲李文秀。

祖父叶老根,祖母在生原主父亲的时候过世了,两年后祖父娶了续弦叶张氏。

叶张氏又生了两儿一女,老二叶大壮,女儿叶兰花,小儿子叶大庆。

叶大壮娶妻黄云琴,生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叶明祥,女儿叶雨晴,小儿子叶明威。

叶兰花嫁到隔壁村,男人胡强生,生有一儿一女,儿子胡小平,女儿胡小琴。

叶大庆还未娶妻,和叶大壮的大儿子叶明祥在镇上书院读书。

原主的父亲叶大丰从小在这个家就可有可无,继母也不是个善茬,对他很是刻薄。

十八岁了还不说给他娶妻的事,父亲叶老根也不过问。

前些年南方闹灾荒,原主的母亲李文秀逃荒到这里,家里人都死了,就准备在这里找个老实人嫁了。

叶大丰听说后,去山里打了一只野兔,请村里的婶子帮做媒。

就这样,两人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成了亲。

这些年日子虽然过得苦了些,但夫妻恩爱,三个孩子也很懂事,日子过的也有盼头。

一个多月前,官府征兵,每户都要出一个人,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分家,继母不舍得自己的儿子去送死,哭闹着让叶大丰去了。

原主父亲走的时候,不放心媳妇和孩子,媳妇李文秀虽然性格泼辣,但毕竟没有娘家依靠,孩子又小。

以前他在家里好歹能护着妻儿,现在他这一走,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那个老巫婆不知道怎么对他媳妇和孩子呢?

可他再怎么担心也无能为力,只能一遍遍的嘱咐两个儿子,要护好娘和妹妹。

原主父亲参军走后,那老巫婆是什么顾忌也没了。

第二天就把他们一家给分了出来。

说是分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和几床破烂的铺盖,什么都没分给他们,相当于让他们一家净身出户。

幸亏原主爹娘是有成算的,这些年也偷偷的存了些银子。

被赶出来后,李文秀就带着三个孩子去找了里正。把山脚下这间没人住的茅草屋给租下来了,娘几个才算有了容身之处。

茅草屋说是租,可李文秀没付银钱,她们一家是净身出户的。

如果现在拿银子出来,别人就知道她身上还有钱,那老巫婆肯定又要找事。

她就和里正说,现在身无分文,能不能让他们一家先住进去?等以后挣了钱,一定会补上。

里正看他们一家实在可怜,只有先同意了。

但分家的时候老宅是一点粮食都没分给他们,又赶上饥荒年,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叶雨桐这次受伤是撞到了额头,前几天原主的娘和大哥二哥去山上找吃的,让她在家里看家。

老巫婆就是这时候带着她儿子叶大壮过来的,准备把原主卖了换粮食。

原主虽然是个小姑娘,但从小就泼辣,看继祖母准备卖她,也不管什么长不长辈了。

拿着棍子就和叶大壮打起来,边打还边喊救命。

可她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怎么能打得过一个大男人,而且老巫婆还在一边帮忙拉她。

他们家住在山脚下,离村里还有一段路,附近连个人影都没有,更没有人过来救她了。

老巫婆的大儿子拉她出院子的时候,她拼命的挣扎,一个不注意就被她挣脱了。

可能是跑的太快了,不小心摔了一跤,头磕在了路旁的石头上,当时就昏了过去。

那母子俩看她流了这么多血,以为她摔死了,都吓得不轻。

又怕她娘和两个哥哥来了闹,所以不声不响的就回了村,也没管躺在那里的叶雨桐。

原主的娘和两个哥哥从山上下来看到躺在门口的她,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

小姑娘因失血过多,一直没有醒过来,撑了几天后就没了,芯子就换成了现代出车祸的叶雨桐。

叶雨桐无声的长叹了口气,她怎么这么倒霉?人家穿越不是去修仙,就是去买四合院。

她倒好,穿到不知名的朝代就算了,还赶上饥荒年,以后这日子可怎么过?

不对,叶雨桐?不知名朝代?饥荒战乱年间?这不是她那个大学的恶毒室友,以她的名字写的小说吗?

不光把她写到小说里,而且还把她写成一个和堂姐争抢男人的无耻小炮灰,而这个堂姐还是重生的。

“我靠,不会吧?难道是穿到那本小说了?”

她震惊的坐起来,双眼呆呆的看着前面,如果真穿到书里,那以后几年的日子可真是比黄连还苦。

这场旱灾要持续三年,这才是第一年,受灾面积还不是很大。

从明年开始,整个云朝国甚至整个天下都开始闹灾荒,后面又是长达十年的战乱,想想就不寒而栗。

叶雨桐打了个冷战,忽然想起她的空间,看屋里没人,门也是关着的,原主娘应该是去村里排队打水去了。

她默念了一声:“进。”场景立刻就转换了。

看着地里已经成熟的各种蔬菜瓜果,叶雨桐大大的松了口气,这个空间就是她的底气,只要空间在,不管去哪里她都不怕。

先去院里的古井里打了点水喝,这个井里的水具体有什么功效她还不知道,只知道可以消炎止痛,强身健体。

有一次她切菜的时候在手上切了好大一个口子。流了很多血,当时创可贴都止不住。

可喝了这个水,两三天伤口就好了,连点疤痕都没留下。

她觉得这太神奇了,也担心大城市到处都是摄像头,万一被人发现了,她肯定要被抓去切片研究,所以才准备回乡下的。

把水喝完,就从空间出来了,感觉身上轻松了些,头上的伤也没那么痛了,外面天还没怎么亮,她身体还有些虚弱,又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无尘方丈在叶家村的后山,看着天上耀眼的天府星,把旁边那些星星都衬得黯然失色,摸着胡子笑了。

净空看了一眼在那里乐呵呵的师父,无奈的叹气。

昨天师父把太子送给人冲喜,他和几个师弟都差点惊掉了下巴,但碍于师父的威严,都没敢说话。

无尘方丈站起来,对几个弟子说:“你们几个去蜀地灵隐寺住段时间,等我办完事去接你们。”

净空不放心的说:“师父,要不让师弟们去蜀地师叔那里,我跟着照顾你。”

无尘方丈摆了摆手,不耐烦的道:“我身体那么好,哪里用得着你来照顾?你带着师弟们快走吧!不要耽误我的事。”

想了想,又叮嘱了一句:“现在到处都不太平,从这里到蜀地路途遥远,你们几个尽量别走官道。”

净空应道:“是,师父,我们知道了,您也要保重身体,别忘了去接我们。”

说完不舍得看了一眼师父,带着师弟们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李文秀和大儿子各提了大半桶水从村里回来。

他们半夜就去村里排队等着分水,等了两个时辰才分了这一点。

木桶里面的水看起来很浑浊,就是这样,两人也像提着宝贝一样小心翼翼,生怕撒一点出来。

叶明哲正拿着锄头在山脚下挖草根,看到娘和大哥回来了,提着竹篮就往家跑。

“娘,大哥,咱们今天分了多少水?”边说边往两个桶里看。

看着比昨天还少还浑浊的水,他皱着眉头,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

李文秀摸了摸儿子的头,问道:“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让你在家里看着你妹妹和妹夫吗?”

“娘,我没走远,妹妹和妹夫都没醒,我想着挖点野菜和草根等你们回来吃。”

听小儿子说女儿和女婿还没醒,李文秀眼神黯淡了些,但还是强打起精神。

她男人上个月被抓去参军了,孩子都没成年,她如果倒下了,那个老巫婆不知道怎么对她几个孩子呢?

叶明轩把水提到院里,想了想问道:“娘,咱家还有没有银子?

要不带妹妹去县里看看吧?听说宝善堂的大夫很厉害,一般的病,几服汤药下去就好了。”

“家里还有六两银子,但县里宝善堂的大夫上个月就搬去京城了。”

上次带闺女去镇上看病,镇上的大夫说他治不了的时候,李文秀就准备去县里宝善堂。

但大夫告诉她,县里宝善堂医馆已经搬走了,让她不必奔波。

还说孩子身体很虚弱,来回几十里路,等她们走到县里,恐怕孩子都折腾没了。

听了娘的话,叶明轩沉默了。

这几天为了妹妹的伤,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连冲喜都用上了,可妹妹还是没醒过来。

叶明哲看娘和大哥的脸色不好看,就把篮子里的草根拿出来,盛了一点水冲洗了下,递给两人。

这就是他们今天的饭,家里还有一点粮食,是娘和大哥带妹妹去看病的时候买的。

但那是留给妹妹吃的,他们身体好,吃点野菜草根垫一下就行了。

他拿了一根放在嘴里嚼了嚼,说:“娘,大哥,你们也吃,今天的草根又甜又嫩。”

李文秀心疼的看了看小儿子,他们这里已经半年多没下雨了,草根也越来越硬,怎么可能会嫩?

别人家里多少还有点存粮,他们被分出来的时候,除了平时用的东西,其余什么都没分给他们。

她手里虽说有点银钱,闺女这次生病也花了不少了。

前几天在镇上花高价买了些粮食,但她和两个儿子也舍不得吃,就每天给闺女煮点稀粥。

叶明哲边嚼草根边道:“娘,我已经把妹妹的粥煮好了,你去喂妹妹吃饭吧,我和哥哥再去挖点野菜,咱们留着以后吃。”

说完就跑到房里,小心翼翼的端出了小半碗稀粥。

李文秀忙接过来说:“再去拿个碗过来,分一半给你妹夫。”

叶明哲听娘说要把粥分给妹夫,不乐意了,“娘,咱家就一点粮食了,还不够妹妹吃的,给那小子喂点水就行了呗,干嘛还给他喝粥?”

没等李文秀开口,叶明轩就打断弟弟的话。“咱们既然选择给妹妹冲喜,那妹夫就是咱们家的人,以后不准再说这些话了。”

“是,大哥。”

叶明哲也知道刚才的话有些小气了,但那是救命的粮食啊,给那小子吃了,妹妹吃什么?

叶雨桐躺在那里,听着外面几人的说话声,心里很不是滋味,替那个逝去的小姑娘遗憾,这么疼爱她的家人,她却再也享受不到这种温暖的亲情了。

既然命运让她来到这里,那她一定会替小姑娘守候她的家人。

至于他们说的妹夫和冲喜,叶雨桐完全没往自己身上想,还不知道她已经多了一个小相公了。

她从稻草上起来,穿上那双打满补丁的布鞋,朝外面走去。

正端着碗进屋的李文秀,看到站在门口的闺女,眼眶瞬间红了,一只手摸了摸女儿的脸。

哽咽着说:“桐桐,你可算醒了,娘和你哥哥们都快急死了?”

叶雨桐看着面前的妇人,人看起来十分瘦弱,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衣服,上面打满了补丁,摸着她脸的手上布满老茧。

这就是原主的娘亲,今年才二十八岁,可看起来就像三十多岁的妇人。

叶明轩和叶明哲也看到她了,两人高兴的跑过来,“妹妹,你总算好啦。”

叶明哲说完就呜呜的哭起来,叶明轩也红了眼眶。

叶雨桐看着眼前激动的三人,心里很复杂,虽然知道这是一本书,可眼前站着的却是活生生的人,而且是宠爱她的家人。

虽然宠爱的是原主,可现在她过来了,那眼前的三人,也算是她的家人。

在那本书里,他们的结局都很惨,原主的娘在逃荒的路上为了省下粮食给他们兄妹三个,被饿死了。

大哥叶明轩为了护着弟弟妹妹,抢水的时候被人给打死了,最后就剩下二哥叶明哲和她。

二哥为了给妹妹换点粮食,把妹妹托付给父亲的结拜兄弟永昌叔,就把自己给卖了。

叶雨桐拿着二哥卖身换来的粮食,哭着跟着村里人继续往京城走,这期间那个老巫婆几次想把卖她,都被永昌叔给拦下了。

可到了京城,她悲惨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堂姐借着重生的先知在京城结识了贵人,还做起了生意。

而她女扮男装,跟着永昌叔和他十岁的大儿子在码头上干活,每天累死累活才换两个黑面窝头。

就是这么脏累的活,也不是谁都能干的,要不是看在永昌叔力气大的份上,人家才不会要她。

这种日子过了两年,灾荒年总算过去了,可接下来的战乱,让他们这些人也不敢回村,怕被抓壮丁。

一次在码头上帮客人卸货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个花瓶?

随行的仆人正准备拿鞭子抽她,从船上下来的平原侯次子摆了摆手,就不耐烦的带着人走了。

叶雨桐大松了口气,她当时还不知道那就是平原侯次子,只觉得这个人不光长的好,人也心善。

后来两人又碰到过几次,叶雨桐越来越觉得此人有风度。

当看到他和堂姐眉来眼去,互定终身的时候,叶雨桐才知道自己也喜欢上他了。

但她有自知之明,所以只远远的看着,看着他对二叔家的堂姐越来越深情,她心里越难受,可也没有去做什么,只在心里仰慕。

偶然一次见到自卖自身的二哥叶明哲,才知道辗转几次后,二哥被人牙子卖到了平原侯府,因他头脑灵活,能说会道,在府里混的还不错。

兄妹俩见面后抱头痛哭了一场,从那以后,叶明哲经常过来看她和永昌叔一家,还给他们租了一处小院。

如果这样过下去也挺好的,可故事的情节是作者推动的,那个恶毒室友怎么会让叶雨桐过安宁的日子?

最后把兄妹俩都写黑化了,而且结局凄惨,就连他们的爹叶大丰,最后也落了个死无全尸,连永昌叔一家也被她连累。

“桐桐,是不是头还疼?”李文秀看闺女呆呆的看着他们,也不说话,担忧的询问。

叶雨桐反应过来,看了一眼三人关切的眼神,突然觉得非常难受。

这一家人这么努力的活着,为什么却落个那样的结局?就因为他们是作者笔下的炮灰吗?

不,她绝不允许那种事情发生,现在她穿越过来了,一定会带着他们好好的活下去,还有永昌叔一家。

她学着原主平时说话的音调,笑着道:“娘,大哥二哥,我没事了,就是头还有些晕。”

李文秀听闺女说头晕,忙扶着她说:“你昏睡三天了,这几天又没吃什么东西,头当然晕了,赶快躺下,把这碗粥喝了。”

叶雨桐一听说喝粥,才觉得自己饥肠辘辘,浑身没力气,应该是几天没吃饭的原因。

她又坐在那堆稻草上,端起李文秀手里的半碗稀粥,咕咚咕咚的喝了。

这粥是用碎米熬的,很粗糙,还有一股霉味,应该是放了很久的粮食了。

这半碗粥喝完,肚子感觉还是空荡荡的。

叶明哲看妹妹没吃饱,就把手里给妹夫留的半碗粥递过去,这粥就先让妹妹吃了吧。

现在妹妹醒了,那小子也算冲喜成功,等会儿再去给他煮点吧!

那老和尚说过,不能让那小子死了,要不然妹妹也会有危险。

“妹妹,这里还有半碗,你都喝了,吃饱身体就好了。”

叶雨桐笑着摇摇头,“二哥,我吃不下了。”

她知道家里没什么粮食了,这半碗粥是要留给什么妹夫的,她不能再吃了。

她空间里有很多东西,但现在找不到理由拿出来,只能自己偷偷的吃点,把家里的粮食留给他们。

“怎么会吃不下?这清汤寡水的粥,十碗我都能喝完,你才吃了半碗,怎么就吃不下了?你不多吃点,身体怎么会好?”

李文秀接过小儿子手里的半碗粥,笑着说:“吃了吧,咱家还有粮食呢,我和你大哥前两天在镇上买的。”

又对兄弟俩说:“明轩,明哲,再去熬点粥,给你们妹夫盛一碗,你们兄弟俩也喝点。”

叶明轩点点头:“娘,我现在就去,给妹夫熬一碗就行了,我们不饿。”

“是啊,娘,我已经吃饱了,今天挖的草根可好吃了。”叶明哲笑嘻嘻的拍了拍肚皮。

兄弟俩说完就出去煮粥了,李文秀用袖子偷偷的擦了擦眼泪,又笑着把那半碗粥端给闺女。

叶雨桐沉默了一下,就把那半碗粥喝了,如果不喝,这个娘肯定又要担心,还是先吃了吧,等会儿她出去转转,想办法拿点东西出来。

李文秀看闺女把粥喝了,高兴的接过碗,陪她说了会话,看她精神不是很好,就让她躺在那里休息,说去看一下女婿怎么样了?

叶雨桐这才想起,这家好像就她一个闺女吧?而且她今年才刚刚九岁,这女婿是哪来的?

她忍不住问道:“娘,你说什么女婿?谁家的女婿?”

李文秀这才想起,闺女还不知道冲喜的事,她就把昨天两人已经拜堂成亲的事说了一下。

“当时你已经昏了两天,镇上的大夫都说治不好,我和你哥哥也实在是没办法了,看那老和尚有些本事,就想着要不试试吧,万一能好了呢?

所以让你俩成亲了,也算给你冲冲喜,看来真是做对了,这刚成亲一天,你就好了。”

叶雨桐只觉得晴天霹雳,啥?她成亲了?她不是才九岁吗?就算古代人结婚早,也不能九岁就嫁人吧?

她往稻草上一躺,看着茅草屋顶,觉得实在是可笑,穿越前她连男朋友都没谈过一个,难道这是为了弥补她上辈子的遗憾?

刚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接受了后面十几年的灾荒战乱,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小相公。

更好笑的是,那小相公今年也才十二岁,怎么那么像过家家呀?

她想到什么,又猛地坐起来,不对呀?那本书上可没有这个剧情?而且一直到叶雨桐死都没有嫁过人,现在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个小相公?

难道剧情改变了?如果是这样,那后面的剧情是不是也和那本书不一样了呢?她坐在那里沉思不语。

李文秀看她听说成亲后一惊一乍的,就笑着安慰:“桐桐,别担心,你们虽然拜过堂了,但年龄还小,现在就当兄妹处着,等你及笄后再说别的。”

叶雨桐看着眼前这个为了闺女不顾一切的妇人,心里觉得酸酸软软的。

她刚想笑着敷衍过去,又想起这是古代,女子说起这种事都很害羞,就假装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现在已经成亲了,她也不好以现在的思想,去说服一个古代的妇女悔婚,只有走一步看一步吧。

反正这十几年都不太平,如果那男孩子品性好,就等两人大点再说别的。

如果品性不好,就在半路找个借口把他甩了,带着原主一家找个偏僻的山谷,平安的度过这灾荒战乱年。

李文秀摸了摸闺女枯黄的头发,心疼的说:“桐桐,你身体还虚着,今天就别起来了,躺在这里好好休息,有什么事就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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