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实阿里事件中的当事人周某被公司解除合同是意料之内的事;
公司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鉴于周某没说实话,或者没全部说实话,虽然她也有受侵害的情节,但是经过了大闹阿里食堂,在公司内网发表不恰当言论,引发社会显著关注;
即使阿里想留她,实际上也做不到。
而即使周某病好了,休假结束回到了岗位上,事实上整个工作的氛围会很不友好;
她也没法在一个不友好,不受欢迎的环境里继续工作;
可能离开公司是最好的结局。
(2)
有媒体评论说,阿里解雇周某是错误的,至少和阿里宣称的保护女性权益的价值导向是背离的;
周某虽然言行有瑕疵,但是王某文受到了行政处罚,张某被控猥亵罪;
周某确实受到了侵害,这是事实。
而站在阿里的立场,如果还接纳周某,那也意味着阿里接受一个人可以扭曲事实,可以隐瞒部分真相,可以接受所有人性阴暗面的瑕疵。
所以这种情况,公司最好的做法是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
如果谁还有类似的行为,类似的表现,类似的做法,结果都是被公司拒绝的。
用一次轩然大波,树立更鲜明,更严肃的企业形象;
说不定坏事变好事,彻底杜绝这类有损尊严的龌龊,为企业树立威严。
虽然周某也被侵害,但是用她的错误抵消她的损失;
剩余的就是个人自行承担的风险。
(3)
女性员工在职场和社交场合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
想要保证安全,一个来自自己的行为边界,另一个来自他人的行为边界;
自己不与异性同事,上司,客户有过度的,暧昧的举止;
很多时候,对方可能本身是没想法的,但是你一主动,太主动了,跳动了对方的神经;
接下来的剧情就开始越来越离奇了。
比如过于频繁的微信聊天;
很晚了还手机联系对方;
住酒店频频进入对方房间。
太活泼了,过度外向了,不注意开玩笑的分寸,乱开私密性的玩笑,说笑打骂,就很容易越界;
你觉得只是开个玩笑,没什么;
而对方觉得你这就是某种暗示;
于是……。
而作为男性,想要不卷入这种说不清楚的事情,也要有意约束自己的行为;
男女交谈,没有第三人在场,最好开着房间门;
不要针对女性的身体特征开玩笑,取笑或者称赞;
比如,轻易的发问:哎呦,是不是和老板有一腿?轻易的评价女性胸大还是胸小;
如果别人不爽了,马上表现出惊讶:不就开个玩笑吗?至于这么小心眼吗?
(4)
假如一名女性在职场或者社交场合确实受到了侵害,该大闹公司吗?
在闹公司之前,应该先报警。
假如对方的行为早已超过了玩笑,言语骚扰的程度,那么首先应该报警;
由警方锁定证据,找到当事人,确认事实。
在这之后,再找公司负责人反映情况;
而如果公司领导无动于衷,包庇袒护当事人;
此时自己义正言辞的站出来,在内部邮件或者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布事实,指责领导不作为;
用这样的方式,一个捍卫社会正义,个人尊严,个人合法权益的女性职场形象就充分建立起来了。
不仅可以带薪休假,还会被公司奉为正义形象,女性学习的榜样,说不定升值加薪也有可能。
说不定突出的社会正面形象吸引某个媒体机构的注意,作为女性权益代言人,社会正能量的楷模,获得更多商业价值;
到了那时候,可能公司想留自己,可自己事务太多,有太多为社会出镜的邀约,忙不过来;
一个螺丝钉的工作岗位就太埋没自己了;
还会卷入这种劳动合同解约的尴尬中吗?
还会卷入被社会舆论包裹的压力中吗?
还会陷入每晚的内心拷问吗?
今天如何选择,决定明天自己的位置。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一个谎话连篇的人,就算是报警也是真假参半。这样一个人不被开除那才是阿里的悲哀
因公出差,出了这种事情公司是要负责任的,不是简单的辞退了之,起码公司没有给予人文关怀,甚至是很血腥的连解除劳动赔偿金都不提,某里是中国顶级公司远不如某些普通公司做得好
支持开除
写的很中肯
有,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宁事息人的应法。捍卫不了真正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和利益损失。作为五百强企业的阿里,应该承担维护正义和社会风气净化的责任。对社会丑恶现象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坚决回击。让别有用心策划实施的丑恶闹剧的不良之风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彰显正义必胜的希望犹在。
同意
这些人继续借阿里的名头作妖,开除了也要扯上阿里,前高管。不开除会一直生事,加上阿里的竞争对手兴风作浪,阿里会一直处于负面新闻中。开除可以表明阿里还不是软柿子。
中肯,合理,👍
本来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情,阿里愚蠢地选择了最坏的做法!周某在工作中受到侵害已经由警方确认了,阿里假装忘记了这一点,以某些细节有出入为理由,解雇周某,实际上让自己的名声受到巨大损害!
综合反映王某文出于同事关系,所做正常,至于暖昧也是女方邀至。在此前提下,周某大肆诬陷,夸大其辞,虚构事实,致周边多人及家人遭无妄影响,如此恶毒,开除都是轻的。
支持,建议阿里起诉周某,赔她个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