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学琼林》婚姻(5-6)典故释解与溯源·卷二

易说世博诗 2024-11-19 16:32:59
婚姻(5) 【原文】婚姻论财,夷虏之道;同姓不婚,周礼则然。 【典故】婚姻论财,夷虏之道 【释解】指婚姻论财是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 【出处】隋·王通《中说·事君》:“婚娶而论财,夷虏之道也,君子不入其乡。古者男女之族,各择德焉,不以财为礼。” 【典故】同姓不婚 【释解】指同一姓的男女不得通婚。 【出处】《礼记·大传》:“系之以姓……虽百世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典故】同姓不婚,周礼则然 【释解】谓同姓不婚是周代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 【出处】见上。 婚姻(6) 【原文】女家受聘礼,谓之许缨;新妇谒祖先,谓之庙见。 【典故】许缨 【释解】指许婚。 【出处】《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按:“女子许嫁,缨:指女子许配与人后,在臂上佩带一条彩带。” 【典故】庙见 【释解】称新妇首次拜谒祖庙。 【出处】明·顾起元《客座赘语·礼制》:“按:家礼,于第三日庙见,见舅姑第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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