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公司欠钱不还,你可以起诉8种人!

非著名七七 2024-11-10 03:43:57

各位股东,大家好!今天要和大家聊聊的是,在认缴出资的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下,你作为债主 可以起诉8种人,要求他们还钱。

我们闲话少叙,书接正文!

第一种,发起设立时的认缴股东

公司成立时,认缴出资发起成立的股东,即使在你起诉时该股东已经把股权转移走了。

第二种,曾经的认缴股东

受让认缴出资的股东,又将股权转让给现任股东。曾经受让认缴出资的股东,也要承担责任。

第三种,现任认缴股东

现任受让认缴出资的股东。

第四种,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种,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六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七种,公司实缴出资的股东人格否认

公司已经实缴出资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滥用公司有限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实缴出资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种,负债公司的横向人格否认

公司人格横向否认是指当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或多个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法院可以否认这些关联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要求这些公司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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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著名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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