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被灌输了浓厚的规则意识。
刚上小学没几天,全校师生就在操场上列队,参与了在我们小学校园里的公捕大会。一些穿着白色警服带着带大盖帽的人,每两个人架着一个年轻面孔在我们小学快要坍塌的水泥讲台上边站着,气氛严肃的吓人。
据说这些年轻的面孔就是我们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所以才来我们学校公捕的嘛,我当时只是一年级新生因此站得很靠后,也看不清,但是阵势也够吓人的,快四十年了我还是记忆犹新。
当时是否有人讲话,讲得什么话现在全忘了。会不会有人说过要“引以为戒”也不知道。但是老师在教训学生的时候就方便多了,每当我们不听话的时候就会提醒我们那些高年级同学的事。
所以刚上学的时候我们都很老实,我是尤其老实的。老师在上语文课,正在讲什么是“静”,老师照着肯本上在讲什么不动的树叶,垂直的炊烟,我看到还有认真听讲的同学,我们明智的提前格外端正了坐姿,果然老师就点到了我的名字,就比如刘哲同学,他坐的姿势端正就体现了“静”,同学们的目光纷纷向我投来。
后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学秩序好像没有那么安静了,同学们变得慢慢躁动起来。
学校一楼临街的门面租给了音像店,上课时总是从窗外飘来四大天王、小虎队和林志颖的歌声,老是一些爱啊爱啊也爱不完,还有什么过一把瘾就死,我们理解的也不十分深刻,但同学们在私下的交流里往往就用上了。
街对面还有录像厅,有的同学放学甚至逃课去看录像,那些逃学之王回来总是向我们绘声绘色地描绘声色场面和内容,有些甚至改编为骂人的语言,有时骂别人,有时也会骂我,为了尝试、羞辱或者单纯的取乐。这个时候告老师也没用,只有骂回去。如果别人打你,你就只能打回去。
不知怎的,公捕大会的震慑作用似乎并没有影响多长时间,这些人似乎都忘了。
我之前描述我在上学的时候有发音的问题,也就是l和n这两个声母不分,再加上我语文也不好,只有数学好,所以成绩也不靠前,再加上我也不太合群,所以一直没有担任班级干部。
所以在小学的时候总是被人管的,也就是遵守规则的人,不是执行规则的人,更不是创制规则的人,我总是以守法者的眼光来审视问题。
刚才说到我坐姿端正被表扬,其实也不是我偶然的装相,否则老师也不会表扬,我确实一直比较认真的遵守各种学校纪律和课堂纪律。
整个学生时代也很少被老师批评过,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比较省心的学生,是帮老师分忧的学生。
我甚至因为过于诚实会受到同学的孤立,比如老师如果我问什么我一般都会说实话,但这种说实话可能就会被同学当作打小报告。其实老师不问我也不会去说,但是老师问了我也不会去撒谎。我一直都讨厌撒谎。我妈跟我说绝不能撒谎。
所以,我的课堂纪律一般都是好的,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也尽量如此。
但在小学,老师不在的时候是由班级干部代管班级纪律的,而具体怎么管老师也没有说,全由班级干部自己看着办。
有的班级干部爱管事,站在前边看谁说话,其实老师不在的时候往往都不能保持绝对安静,爱说话,调皮捣蛋的、立棍的、搞对象的总是有,说话其实很难免。我基本来说是不说话,但也架不住别人跟我说话,我能完全不回应么。
有时候会回应,那也就是说话,然后就被班级干部发现了,就要把我揪出来示众,也就是在前边罚站,一直等到老师来。
其实平时比较厉害的,或者跟她关系好的,即使说话了,也不会被揪出来,要么是管不了,要么是不想管。
但是我不是厉害的,我打架不厉害,我也没有立棍,我跟班级干部关系也不好,由于我数学好老师对我好,甚至还参加奥数比赛,其实挺招人恨的。
结果班级干部非要把我揪出来,我就不出去,她就过来拉我出去,我死活也不出去,死死得拽着桌子腿做出了誓死也不被揪出去的架势。最终的结果自然也是没有被揪出去。
因为我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平时我表现都挺好,我一直是那么自律,老师也看得见,凭什么要把我拉出去现眼呢。
虽然我确实说话了,但并不是我主动说的,我只是回应别人的说话,我也不能完全不回应别人像个哑巴一样啊,那别人谁还搭理我呢。而且那么多人都说话,而且吵闹得那么厉害,也不揪,我基本不说话,只是回应了一下就要揪,这不是欺负人么?
而且如果我被拉出去了,我就成为一个好欺负的人了,以后更好欺负了,明明是选择性执法,因此我是坚决不从。
最终我没有被拉出去,班级干部也没有把我没拉出去的事告诉老师,因为她知道她自己也心虚,我会一五一十说清楚,老师是了解我、信任我的,未必会偏袒于她。
只从这个事情之后,我也赢得了“不好惹”的印象,班级干部也不找我麻烦了,即使我在自习的时候还会回应别人的说话,也不再管我了,这样一来我的朋友反而还多了一些。
所以在规则意识之中并不是对规则的盲目遵守,还包括对恶法的不遵守。
规则意识不是简单的顺从,也包括坚守、良知和勇气。
从守法者的视角出发,还给我一个重大的启发那就是我不能老是坐以待毙,不能管理权老是把持在这些不公正的人手里,彼可取而代之嘛。
虽然我仍然是一个腼腆、内向的人,虽然我的语文刚刚开始好转,我的发言仍未纠正,我仍然鼓起勇气走上台前,去成为班级干部的一员。
在管理班务的时候我以小学同学为戒,尽量力求公正,不存偏私,尤其是不能欺负人。不是对那些刺头、比较横的就躲着走,反而直面他们,这样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管住那些最该管的人,其他人反而不用管就听话了,其实大家也都在观望着。
选择性执法无法赢得别人的尊重,也无法建立公信力。打击那些最应该打击的犯罪才能发挥最大的正面示范效应,打击那些不应该打击的犯罪放纵那些应该打击的犯罪,则会产生负面的示范效应。
所以规则意识还包括参与规则的制定、执行和维护,而不仅仅是遵守。
世界不会自然而然变得更好,当你觉得不够好的时候,你要参与到重塑世界的过程中。
做看客只能跟着怄气、抱怨,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
当然很多人都会说参与到管理,参与到重塑世界的过程中何其之难,我们只是普通人没有那样的路径和阶梯,我们不是肉食者,因此无法共谋之。
我也承认世界总有不公平之处,比如不公正的人也能在小学担任班级干部,公正的人却未必能当上。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下岗了,一上中学我就想试一试,看看我这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到底能不能参与到规则的维护和制定之中,其实我一开始到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只是不想老是被不公正的人骑在自己头上。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我也担任了班级干部,初三的时候还当上班长,后来直到大学,我都一直担任班长,我在高中还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在大学也担任系学生会主席。
我知道这个社会不可能完全公平,但也不会完全不公平,因为它还在发展就必然需要正向规则,我不去抱怨不公平的规则我只是要寻找更多的正向规则。
我以亲身经历证明,这个社会拥有大量的正向规则,让我这个无权无势的男孩也能够向上发展,让我也能够参与到规则的维护和制定之中。
所谓的规则意识不是被动接受、不是置身之外,而是躬身入局、主动参与到变革之中。
从小学的公捕大会出发,现在我提出的是人性化的司法观念,是“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这也许就是一种反思的力量。
规则的意识不是顺着既定的逻辑来,真正规则的意识就包括反思和变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