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兴达化工公司因未经安全设施设计擅自建设22座立式储油罐被罚

雪与交通 2024-07-29 08:37:04

处罚机关: 安达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安达)应急罚〔2024〕0001号

处罚决定日期显示 2024-05-16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建设22座立式储油罐。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圆整(¥10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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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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