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科普:逃离魔咒?为什么黄家驹、王菲、邓紫棋都离开港乐?

以莲娱娱 2025-03-24 14:30:43

在华语音乐之内,港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早期华语音乐的发展之中。港乐可以是华语音乐的主力市场,给内地音乐输送了大量的音乐养分,但是当下的港乐和早期1990年时代的港乐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动荡。其中优秀音乐歌手的流失是港乐当下最大的遗憾。我们统计一下,港乐之中离开的顶级歌手一共有如下几个:

1:黄家驹。黄家驹是整个港乐之中,唯一一个拥有堪比周杰伦影响力的顶级歌手,他的大量作品在当下已经足足30年之后依旧对于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具有激励作用。但是黄家驹是港乐歌手逃离的最大代表人物——黄家驹在1993年前往日本,最终遗憾离世。

2:王菲。黄家驹之后,引发港乐时代变化的核心人物是王菲,无独有偶。王菲在1997年正式宣布未来不再发行、演唱任何一首港乐歌曲,全面拥抱内地国语音乐。王菲离开港乐之后,港乐彻底走向了衰败,直到如今。整个港乐的人才依旧停留在1997年这个时间点。

3:邓紫棋。王菲之后,邓紫棋就是整个港乐最顶级的歌手,他和黄家驹、王菲一样,拥有着完美的作曲能力、作词以及对于配器编曲的理解能力。但是邓紫棋在第二张专辑之后2017年之后,基本上就非常少制作和演唱粤语音乐专辑,转而和王菲一样走向了全面华语国语专辑。

1993年的黄家驹、1997年的王菲、2017年的邓紫棋,这三位在整个华语音乐之内都属于非常完美的顶级歌手,同时做出了一件事情——离开港乐。为什么他们要离开港乐?为什么他们不制作港乐专辑?当年港乐成为全华语乃至于全球华语音乐的代表,受众广泛,但是为什么现在无法达到当年的音乐统治力?这背后的音乐原因到底发生了什么?今天,我们从音乐市场角度进行分析:

主要原因:港乐不允许出现作词+作曲+演唱+编曲的一体机歌手,防止歌手脱离掌控。

对于港乐而言,最大的问题是:港乐是一个高度资本化的市场,在这种高度资本化之中。每一个产业不允许个人分得较大的利润,流行音乐工业往往会被分工为许许多多的岗位。比如说:港乐音乐的模式通常是:作曲+作词+演唱+音乐公司提供硬件。这个时候利润的分配就是:

1:作曲人享有作曲分红和作曲版权。他们往往是音乐公司讨好的股东。2:作词人享有作词分红和作词版权,也是音乐公司讨好的对象以及稀有的音乐口碑。3:演唱者,是一个高级打工人。只能享有不具备长期直接收入的表演者权。4:音乐公司提供硬件设备、音乐制作资金,却获得了最大的音乐分红——音乐录音权。5:经纪公司的商演和长期明星效应利润。经纪公司是最大最大的寡头。

这里的问题在于:港乐的作曲人、作词人、演唱者和音乐制作人、音乐公司、经纪公司往往是不允许是同一人。也就是说:周杰伦、王力宏、黄家驹、王菲、邓紫棋这种,一个人包揽作曲、作词、编曲、音乐制作、音乐工业硬件、乃至于幕后的混音、录音、母带处理等的一体机,是不允许出现的。

为什么不允许?答案在于:作曲版权和作词版权是长期被动收入,属于生产资料。同录音权则是最大的音乐印钞机,录音权的分红和利润是作曲、作词的数十倍。而经纪公司更是录音权的数十倍不止。

如果歌手一个人掌握了作曲、作词、编曲、音乐录制、音乐发行的上下游,那就意味着歌手不再是一个硬性需要经纪公司的对象。这会导致经纪公司的崩盘。所以本质上当下港乐主推的姜涛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包装性歌手,不具备音乐专业能力。

港乐在音乐产业的利润上,就已经将歌手撇开。歌手可以做到的极限就是——张学友和陈奕迅这样,永远不具备音乐分红,只有表演一场演唱会拿一场演唱会的利润这种高级打工思维。不能拥有周杰伦这种长期的版权分红躺平收入。这就是港乐最大的问题所在。

黄家驹、王菲、邓紫棋离开港乐的根本原因就是在这里。港乐对于音乐利润的分配是非常不利于歌手的,当年的港乐抄袭日本音乐的本质就是省去音乐创作之中最难的作曲权,包括张国荣、梅艳芳等人都无法免除抄袭翻唱的问题,先抄袭后授权的合法化,是因为抄袭利润远远高于官司的收入。

港乐歌手——不具备学习能力,往往是一种长期的偶像炒作。音乐逐渐缺乏专业竞争力

导致黄家驹、王菲、邓紫棋三人同时离开的根本原因是:港乐利润分配不合理,歌手沦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表演者,而不是音乐艺术的创造者和音乐利润的分红者。但是导致港乐的衰败则是缺乏利润驱动之下,歌手难以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我们不得不感叹一个事实:虽然张学友、陈奕迅非常值得我们热爱,他们的音乐非常棒。但是当我们把时间延长到20年,我们会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张学友、陈奕迅他们没有任何的音乐进步。20年是抒情音乐、20年还是抒情音乐。音乐的进步性在音乐的演唱者歌手身上,竟然是最小的那一个环节。

这就是:音乐艺术化被资本化约束的问题所在。流行音乐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利润的音乐产品销售逻辑。也就是说:音乐的本身利润,流行音乐的美感和艺术也是基于大量的音乐市场利润的前提下,才能源源不断的诞生好音乐。

但是音乐公司等音乐资本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公司培养了歌手、提供了音乐平台就应该长期获得音乐的被动收入,主要是版权。但实际上音乐公司他并不参与音乐的灵感和具体的生产,他更多是一个商业化的整合、销售平台和提供商业音乐工业产业的基本硬件,本质上的音乐推动力并不是他们。

这里面港乐资本有意的忽略了一个根本问题——音乐的推动力是歌手对于音乐流行艺术的判断和坚持,并不是资本的杠杆和硬件。所以音乐的推动力其实是歌手,但是最大获利的方却是资本。而资本和歌手的利润分配在歌手迎来大规模和新的艺术观点时,会发出剧烈的冲突,具体过程如下:

早期:歌手无人问津,歌手的作品价格估值较低。音乐资本介入,获得低价培养。

中期:歌手因为音乐资本公司的投入和包装,快速发展。利润爆发,歌手和音乐资本都在同时快速赚钱。这个时候就是蜜月期,歌手和公司之间往往是比较融洽的。各种投入和合约的隐患并未被发现。

后期:歌手逐渐做大,歌手对于流行音乐的认知开始快速增长,真正热爱音乐的歌手,会开始抗拒没完没了的音乐商业活动,开始去学习音乐制作、乐器、作曲、作词等高阶知识。开始对于音乐有了更多的坚持和商业的变现渠道。但是往往品牌代言会不断提醒歌手和资本他们并不是一体的。

崩盘:歌手的经纪公司的双方认知不同、理念不合。歌手想要做好音乐,但是经纪公司不关心音乐质量,只关系搞钱。这就导致了经纪公司以合同为约束,来强行干扰歌手的日常生活和行程安排,这就导致了歌手不具备时间用于做自己想要的事情。邓紫棋与老东家的官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最后:歌手无法改变港乐市场,只能离开,前往一个更注重歌手版权利润和合法权益的市场——内地音乐。邓紫棋、周深、张杰他们都成立了自身的音乐公司。这种独立的音乐公司往往是基于:歌手个人的音乐追求和市场化,进行的经纪公司+音乐公司的融合体。他们往往是基于音乐的热爱和歌手个人的人格魅力融合在一起。这种凝聚力更具有社会主义人文化,而不是资本的冷血。

综上,离开港乐的原因是因为:歌手没有获得他赢得的权益。希望未来,港乐可以有更多的好音乐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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