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光辉遗爱 2025-04-16 09:52:39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此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 (2024)鄂1122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 (2024)鄂1122执2310号

案涉标的: 20000.00元

被执行人: 曾继军,男,汉族,1979年8月1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122197908182137,住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红坪大道96号。联系电话:13396072084。

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郑红梅承诺对举报人给予2000.00元的奖励。两人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举报电话: 15090892648,吴法官。

举报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发展大道9号

红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来源:红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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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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