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派六家看通缩——米塞斯

志雄走 2025-01-25 09:24:56

本文选自https://mises.org/。

作者:菲利普·巴格斯(Philipp Bagus)

米塞斯

米塞斯认为,需要对通缩和价格通缩进行更多的研究(米塞斯,1978年,第212页)。米塞斯没有将通缩定义为价格本身的下降,而是定义为“(广义上)货币数量的减少,而(广义上)货币需求的相应减少并不会抵消这种减少,因此客观交换价值必然增加”(米塞斯,1981年,第272页)。米塞斯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通缩的研究。一般而言,米塞斯是一位系统性的分析家,他在《人的行为》一书中写道:“没有必要指出持续性的通缩政策必然导致的后果。也没有人主张这样的政策”(米塞斯,1953年,第428页)。这似乎是分析通缩的一条捷径。

后来,我们终于了解到,在“从贷款市场拿走”待销毁货币这一特殊情况下,米塞斯对通缩的看法(米塞斯,1953年,第564页)。米塞斯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第一,政府发放贷款并在之后销毁货币;第二,银行因为担心自己的准备金,希望通过收缩信贷来增加准备金;第三,银行在危机期间破产,并由此导致 “这些银行发行的信用媒介毁灭”。

米塞斯指出,这三种情况都涉及市场毛利率上升和清算似乎不再有利可图的项目。他认为,“商业变得萧条”,出现了“僵局”。

米塞斯的观点存在一些大问题。我先指出一般性的看法,再来讨论这三种情况。

诚然,在这三种情况下,市场毛利率都可能会上升。然而,情况并不一定如此,因为“货币数量的变化并不妨碍企业家正确判断出这样会对市场价格带来什么影响。因此,货币数量(减少)并不意味着利率会定得太高”(许尔斯曼,1998年)。企业家们只需降低市场利率即可。

此外,必须指出的是,如果最初出现了信贷扩张,那么市场毛利率也可能会被人为地降低,而这迟早是要纠正的。这些扭曲越早得到纠正,需要重新调整的扭曲就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市场毛利率能够加快重新调整的速度。

就第三种情况而言,米塞斯没有指出,只有当银行发行了信用媒介,即实施了欺诈行为时,银行才有可能在危机期间破产。清除发行信用媒介的银行,与其说是他所说的 “骚乱之源”,还不如说是消除骚乱?此外,在清除了欺诈性银行之后,稳健的银行就有可能填补因不明智的扩张行为而造成的空缺。

米塞斯所说的第二种情况也是如此,即银行紧缩信贷以增加准备金。如果银行在扩大信贷后变得更加谨慎,并增加准备金,那么信贷扩张带来的后果就可以部分抵消掉。稳健银行不会扭曲生产结构,其准备金率为 100%。提高准备金率是朝着健全货币体系方向迈出的一步,而不是 “骚乱之源”。

米塞斯所说的第一种情况,即政府发放贷款并在之后销毁货币,存在的问题并不明显。有必要加以区分的是:如果一开始没有信贷扩张,那么市场利率可能会人为提高,从而减少投资。生产结构的资本密集度可能会降低,生产周期也缩短。然而,如果部分准备金制度曾经并正在进行信贷扩张,那么经由贷款市场来销毁货币就可以抵消或减少信贷扩张所产生的扭曲效应。因此,生产结构必要的调整就会规模较小,速度较快。

米塞斯反通缩的态度最终体现在以下论断中:“与通货膨胀和信贷扩张一样,通缩和信贷紧缩都是扰乱经济活动平稳运行的因素,也是骚乱的根源”(米塞斯,1953年,第564页)。米塞斯补充说,当然,与通货膨胀相比,通缩不会导致过度消费和不当投资,也不太可能因为通缩恐惧症而发生。

米塞斯所说的“扰乱经济活动平稳运行”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仍然是个问题。尽管情况未必如此,但通缩期间的破产数量确实可能多于没有发生通缩时。然而,米塞斯可能并不认为每一次破产都是 “骚乱”,而是对变化了的经济数据进行必要的重新调整。声称一些破产只是对经济数据变化作出的必要调整,而另一些破产则是“骚乱之源”,这话岂不是太过武断吗?

接着,米塞斯指出,信贷紧缩并不是危机的必要特征,只要不再进一步扩张信贷就足以引发危机。米塞斯认为危机本身存在一些问题,并指出“信贷的匮乏……伤害了所有企业——不仅伤害了那些注定要失败的企业,也伤害了那些经营状况良好、如果获得适当信贷就能蓬勃发展的企业”(米塞斯,1953年,第566页)。必须强调的是,如果能获得足够的信贷,每个企业都能蓬勃发展。此外,将需要通胀性银行体系提供信贷才能蓬勃发展的企业称为稳健的企业,这似乎有些奇怪。

米塞斯补充说,危机变得普遍,“没有办法避免先前的繁荣所带来的这些次生后果,它们是不可避免的”(1953年,第566页)。但为什么首先要避免这些后果呢?当然,这样的话,重新调整的速度会更快,而那些与时间偏好率协调运行的企业,那些既不依赖被救助也不依赖于其他企业救助的企业,甚至可以蓬勃发展。

米塞斯只说对了一部分,即通缩政策不会引发“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后果”(1981年,第266页)。当然,通缩可能会伤害在通货膨胀时期受到伤害的同一群人。然而,与通货膨胀相比,通缩并不“违反法律”,而是恢复了法律。通缩向所有试图从通胀这一“违法行为 ”中获利的人——不管他们是否知情——表明,这种暴利行为不再奏效,健全的银行体系才是更可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通缩是一种恢复。大赦是无法保证的。

米塞斯在通缩理论上考虑不周的另一个特点是,他认为如果存在通缩预期,负利率也是可能的。但是,如果假定存在利润最大化的债权人,负利率就是不可能的。这个潜在的债权人会拿着钱,耐心等待,直到生产要素价格下降到预期水平,从而加快价格调整。

总而言之,必须指出,米塞斯没有看到通缩的有利影响,比如通缩清除不健全的投资而产生的解放力量,这些投资得以建立的假设是不健全的货币体系会救助它们;不健全的银行体系因为不断导致商业周期而遭到部分或完全清算;以及对依赖通货膨胀和不存在通缩的福利国家实施限制。

未完待续

主编 | 张志雄

编辑 | 周艳 付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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