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无臂残疾人因没有未带残疾证,在乘坐地铁时不能走特殊通道的消息在网上不断发酵。
舆论似乎都在一边倒地指责工作人员“小权大用”“按死规矩办事”;还有许多网友不满地说:残疾证的意义在于证明你是残疾人,可这次事件中,肉眼都能看成了这位乘客无手臂,要要他示出残疾证,是故意刁难的行为。
我在同情这位乘客的同时,也对那些过度指责地铁工作人员的做法有不同看法。
为说明我的观点,咱先说说两则老一辈革命者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榜样的故事。
一、从两个党史故事说开,看高级领导人是如何自觉遵守“认证不认人”制度的
第一个故事是“五大书记进京‘赶考’泽东车队被拦下”——
1949年3月24日下午2时30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赶考”车队驶出古城保定向北京出发。当年毛泽东一行行至涿县时,夜幕已经降临,城门紧闭。守卫的哨兵将车队拦下,坚持称“没有我们领导的命令,不管你是谁,就是毛主席来了也不行,我们要执行命令!”
在哨兵进城找领导汇报期间,毛泽东耐心等待,并对卫士长说:“他们做得对,不要紧,可以等一等。”大家正着急的时候,中央机关打前站的同志和涿县领导,急急忙忙从城里跑来,边跑边喊:“进!进!快让汽车进去!”哨兵这才敬礼放行。
第二个故事是大将军王树声去部队看女儿被要求排队——
大将军王树声去部队看女儿,当时部队门口围了很多军属正在排队登记等候接领,王树声见女儿心切,居然忘记了排队,直接来到传达室,要求哨兵打电话通知女儿到门口来。哨兵告诉他,现在探亲的人很多,按照规定需要排队登记,不能搞特殊。这番话点醒了王树声,他连连向哨兵道歉,转而跟着大家一起排队登记,等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才见到女儿。
从这两则故事中我们不难看成,我们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领导人,是多么的自觉遵守和支持“认证不认人”制度的。
二、过度指责地铁工作人员坚持制度的做法不符合逻辑
我们知道,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正常运作的基础。一套完整、合理的规章制度能够明确组织内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成员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它如同组织的“宪法”,为成员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南,使得组织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转。
不是吗?如果我们过度指责地铁工作人员坚持查看证件的履职行为,这实际上是对规章制度的轻视或蔑视的态度。我们按那些指责地铁工作人员的逻辑——肉眼都看出是残疾人了还要看残疾证是多余的事——展开来说,就发现他们不能自圆其说了:
——如果肉眼看出是老人,就可不需看证件,就可以免费乘公交?就可以免费进景区?就可以享受各种老人补贴?
——肉眼看出是女人就可以进女厕所?
——肉眼看出是军人,就可以不出示军人证件,而享受各种军人优待?
——肉眼看出是警察,在警察在执法时,就不能要求其出示警官证?
——在两会会场的代表入口,工作人员肉眼看出是参加两会的代表,就可以不用挂胸牌?
——一个包装漂亮的商品,肉眼看起来质量很好,难道就可以不需要合格证?
……
可见,以“肉眼就能看出乘客没双手就可以无需看残疾证”为由,过度指责地铁工作人员坚持制度的做法是不符合正常的逻辑。
其实上,部分人并不清楚。有些因违法乱纪致残的人,是无法取得残疾证的,比如赌博、盗窃等等被打致残的,这也是查验证件的原因之一。
办理残疾证是有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三、规章制度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基础,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第一,规章制度是组织或机构内部管理和运作的基础。它们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要求,使得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规章制度能够确保组织的各个部门和成员在共同的目标和理念下协同工作,形成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二,规章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组织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内部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同时,规章制度还能够保障组织资产和信息的安全。
第三,规章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社会能够规范各类社会行为,减少不良行为和冲突的发生,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规章制度还能够推动社会的创新和变革,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规范,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第四,规章制度有助于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遵守规章制度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一种道德责任。通过遵守规章制度,社会成员能够培养自己的道德观念和责任感,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外,规章制度也有助于提升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一个有着完善规章制度的组织往往能够给人以规范、专业、可信赖的印象。这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组织,提升组织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为“认证不认人”的地铁工作人员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