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嫁到这个南方小镇,初来乍到,语言不通,饮食生活习惯也不同,但还好互联网让我并不孤单。
在里面划拉以前的好友,仿佛看到以前的自己,也想到大家初次见面的样子。转眼都是七八年,甚至十多年的光阴过去了。
从青葱的年少不识愁滋味已经走到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时代,时光啊,果然是光速,快的来不及眨眼。

初次见你,是在学校那个小破宿舍里,因为我们都是来复习考研的,能有地方住就不错,那时候虽然条件艰苦点,但成天就是傻乐!
你比我来得晚,后来才发现我们同龄,我只比你大一天。可是没想到,日后你却像个姐姐一样,事无巨细地关照我。
三生有幸啊, 我们都是家里的老大,你帮扶弟弟妹妹,我却差远了,我弟每次都觉得我才是那个需要帮忙的。
同是摩羯座,性格完全不同。我懒散却敏感,还是个话唠,除了不爱学习,兴趣广泛。你勤奋又大大咧咧,把学习和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那年的考研成绩,当然你比我强多了。我连面试都没进去,你去了南方一所著名大学面试,虽然最终因为跨专业准备不充分,没被录取。
可你也竟然也没接受调剂,而是选择就业,因为家里压力太大了。还有一个妹妹和弟弟在上大学。乐观积极的你,一直是我的小太阳一样的,我跟着你才勉强找到了一份糊口的工作。
可是,我的小太阳,却有人把她惹哭了,还一连哭了三天。那个长得像帅哥,做事却像蜗牛一样的小哥哥,也太可恶了!
分手就分手,连个理由都没有,一句话都没有,这算什么啊!是的,你失恋了,初恋的威力果然巨大,你是那么坚强的女孩子,也不吃不喝的任由泪水洗劫了三天三夜,才缓过来。

后来,我们又一起搬到校外租房住,每天一起出门上班,下班回来做饭聊天。渐渐地,爱说爱笑的你又回来了。
最重要的是,通过我,你跟你的先生认识了。没想到,我的前同事,对你一见钟情。而你,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说可以交往,试试。
就这样,你们都留在了那个城市,结婚生子,买房买车。现在的你,已经是两个可爱孩子的妈妈了。
虽然离得远了,你的工作也忙,可是我有生活和育儿问题,还是第一时间想到你,你也会第一时间给我解答。这就是真闺蜜吧,由衷的,谢谢你!
现在的你,依然奔波在路上,依然在为自己的小家奋斗,回顾初识,感恩相遇。亲爱的你,下次回去,一定约,好想你。

都说办公室里,没有友情,都是塑料姐妹花。在我不多的职场生涯中,我最喜欢的是我结婚前的最后一份工作。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份工作,跟销售有关,也算打杂,在最近的热播剧《三十而已》中,我又知道跟它挂钩的另一个名字—应收。
我们一直自诩要账的, 可是我们是帮公司要,还没提成那种,所以没王漫妮那么尽心尽力。不过,我最感恩的是,在这份工作中,我结识到了我的好同事,一个酒量很好,笑点很低的女孩子。
我们差不多同时进公司,后来跟着同一个业务组的大姐工作,所以,经常一起行动。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她喜欢笑,一笑有酒窝,长得有点像少数民族的姑娘,性格更是爽朗,特别有人缘,做事又认真。知道她酒量大,是因为她在我们公司年会上出尽了风头。
跟领导碰杯,毫不怯场,白的,啤的,红的,都不在话下。这个名声,就一下传开了。后来,她偷偷告诉我,她酒量不错,是遗传,她姥姥和妈妈都能喝,我竖起大拇指,这也是个技能啊!
她在公司里,很受欢迎,还有男同事主动搭讪,可遗憾的是,她已婚,已经有了一个上幼儿园的娃娃。
她男人缘一直很好,也有很多异性朋友,跟我截然不同。可是,她跟先生是大学的校园爱情,毕业后就努力在这个城市扎根下来,特别辛苦。
她曾经没毕业就开始兼职,毕业后还同时打两份工,就为了早点还完房贷。成年人的世界,果然没有容易二字。在她身上,我学到的是坚持。她可以跟客户成为好朋友,也可以拒绝所有的暧昧,只跟先生好好过日子。

我羡慕她身上的韧劲,可以每天早起跑步两小时,可以专注地完成分内的所有工作,也可以在工作中受了委屈和不公,马上就据理力争。可是,生活就是无处不坎坷的,公司效益不好,工资提不上来,索性辞职。
今年孩子上小学,她在家一边辅导孩子,一边备考她大学的本专业—会计。她一直说自己只喜欢玩,不爱学习,我调笑问她:“这是准备转行了?”
她却严肃的回答我,去参加了培训班,才知道自己欠缺太多,为了自己和以后生活,努力试试吧!有长进,过了三十岁,有了压力,我们都知道了努力的方向和意义,挺好的。
对啦,她还是个时尚高手,很喜欢看时尚杂志,很会穿衣打扮,所以她的一大爱好是逛街。已经跟我约过了,回去就陪她逛街去,这个当然可以,主要是跟她一起逛街,无形中提升了我的审美品位。

上周末,手机震动中,涌进来一条老友的微信:你什么时候回XX,我们聚聚?我跟他聊了几句,聚不聚的,到时候再说吧,毕竟我们都不常驻那个城市了。
他是我同学的老公的同学,哈,有点像绕口令,但确实是这样的。那时候,刚毕业的我在市里一家超市打工。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有时候回家都没公交车了。
那时,我的一个要好的高中同学,晚上在超市附近的培训班上课。她当时的男友,也就是现在的老公,跟几个同学在附近租了套房子。他们是跑业务的,经常一个月就回来几天,大家时间还不一致,她男友就让我俩哪天太晚,回不去,就住那里。
就这样,我跟同学就在那里住了下来。前后住了有一个月吧,其中有几天,我们超市晚上闭店后,要整理盘点,我就忙到很晚才能回去。
那天,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出租屋时,楼下的门反锁了,我就打电话喊我同学来,她个小笨蛋也弄不开那个锁,幸好当时她老公同学在,下来帮忙开了门。这个同学,就是发信息要跟我聚聚的这个老友了。

那个昏暗的黄昏,在门口微弱的灯光下,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后来被他形容说,看到我的那一刻,觉得那么晚,我一个弱小的女孩子才下班回来,真不容易,好心疼我!
再后来,他就开始追我,这是一见钟情吧!我诚惶诚恐,第一次被人追,但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吧,长得高高壮壮,粗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敏感的心。跟我煲电话粥,给我唱歌,各种聊侃,开始我自始至终没同意。
终于在一个情人节,他在花店给我预定了一束玫瑰花作为结束。令我惊掉下巴的是,之后,他就回老家火速结婚了。
我那个同学的老公跟我说,他受伤了,所以随便回家找个人结婚了。我听了后,觉得这个男人对自己太不负责了。

现在回头想想,还是我们太年轻了!这么多年过去,再也没见过面,都是在网上寒暄。年少的不更事,早已过去,我们还是朋友,也很好。
现在的他,会在我发朋友圈的时候点赞,会在我做微商的时候给予一点支持,所以我还是感恩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喜欢忆往昔了。虽然没有峥嵘岁月,有的都是陈芝麻烂谷子,但它们也证明了我的那些年,那些回不去的青春和那些可爱得冒泡的日子。
愿这些在我生命长河中出现,并一直鼓励支持我的人儿,都能一生平安,幸福和快乐。谢谢你们,曾经带给我美好,现在也给我希望。

(作者:璐儿十三,食人间烟火,品儿女情长,立志跟孩子一同成长的80后宝妈,如喜欢本文,欢迎点赞和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