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民告官”不公正?集中管辖/异地审理了解下

京坤拆迁律师 2025-03-21 09:00:52

长期以来,老百姓对于“民告官”案件一直处于害怕不公的担心。

行政机关与地方法院之间存在着复杂而紧密的联系,这严重削弱了司法监督本应具有的独立性。

自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并实施跨行政区划管辖制度以来,这项意义重大的改革已经历了十年的历程。

简而言之,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即将原本散布于各地基层法院的特定类型行政案件,统一交由专门指定的几个法院进行集中审理。

2014年,《行政诉讼法》第18条新增规定,允许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下,根据实际情况,指定若干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这为集中管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集中管辖的具体应用场景。这一改革举措有效打破了行政诉讼中不合理的“主场与客场”问题,帮助法院摆脱了地方不当干预的束缚,显著提升了司法的独立性,增强了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在征地拆迁维权的艰难道路上:本地法院不敢得罪本地政府,这充满无奈的话语,深刻反映了众多拆迁户内心的痛苦。

这并非夸大事实,而是长期存在于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情况。家门口的法院在人事、财政等方面与本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复杂的关系导致法官在审理涉及本地政府的案件时,难以做到完全公正、独立地行使审判权。

这种“异地审判”模式,形象地比喻为在法院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隔离墙”。

这道“隔离墙”有效阻止了地方政府对法院审判工作可能产生的不当影响,让法官能够无后顾之忧地审理案件,不再受本地政府的压力所困。

在这样的良好环境下,法官能够更加专注于案件本身,严格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极大地促进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对于广大拆迁户而言,这无疑是他们维权道路上最坚实的支撑,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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