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琴,今年五十岁,出生在北方一个小县城。
父母是普通工人,我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过得还算安稳。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县城的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后成为了一名小学老师。
二十五岁那年,我嫁给了前夫李建国,他是当地一家国企的工人,为人老实本分。
我们婚后育有一女,取名李然。
婚姻维持了二十多年,最终还是走向了尽头。
前夫性格木讷,对家庭缺乏关心,更别提什么浪漫和体贴。
我一个人操持家务,照顾女儿的成长,时间久了,心里难免有了怨气。
最关键的是,他后来迷上了赌博,家里的积蓄都被他输得精光,甚至还偷偷借了外债。
那几年,我过得提心吊胆,怕债主找上门,怕房子被抵押,最终在女儿上大学那年,我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
离婚时,我们的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按理说要分割,但因为这套房子是我父母当年帮忙出资买的,前夫也知道理亏,最终同意把房子留给我和女儿,他净身出户。
这之后,我一个人过了几年清净日子,女儿大学毕业后去了南方工作,日子慢慢安稳下来。
去年下半年,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王志国。
王志国比我大三岁,丧偶多年,有个儿子在外地工作。
他为人稳重,收入不错,退休金比我还高些,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再婚对象。
我们相处了几个月,觉得彼此合适,便商量着今年春节前领证。
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做了一个决定,让准婆婆大为光火—— 我把房子过户到了女儿名下 。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
女儿去年刚在南方买了房,贷款压力大,我想着,既然自己以后是要再婚的,房子迟早会涉及到新的家庭,那不如提前把名义上的产权交给女儿,省得以后有什么变故,给她添麻烦。
于是,在年前,我悄悄把房子过户给了女儿。
本以为这只是母女之间的一件小事,没想到消息不知怎么传到了王志国母亲——也就是我的准婆婆耳朵里。大年初六那天,王志国来找我,说他母亲听说房子已经过户给了女儿,气得不行,非让我去解释。
我有些不解:“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的,我想给谁就给谁,难道还要经过她同意?”
王志国有些为难地说:“我妈的意思是,咱们毕竟要结婚了,房子以后也是咱们的家,现在突然过户给了然然,她心里不舒服。”
我皱起眉头:“志国,我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并不是防着你,而是这个房子本就该是她的。她从小在这里长大,这是她的家。再说了,我们结婚后可以住这儿,也可以换个地方住,你有你的房子,我有我的,彼此经济独立,这样不是更好吗?”
王志国叹了口气:“我理解你的想法,可是我妈不这么想。”
果然,第二天,准婆婆直接找上门来,一进门就指着我质问:“你什么意思?房子都给了你闺女,那我孙子呢?你就没考虑过志国?”
我愣了一下:“妈,这房子本来就是我自己的,我只是提前给了女儿,和志国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她提高了声音,“你们要结婚了,这就是你们夫妻的房子。你现在把房子给了你女儿,那以后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志国怎么办?我孙子怎么办?”
我被她这番话气笑了:“妈,我和志国还没结婚呢,房子就成夫妻的了?再说了,志国有自己的房子,他儿子也有自己的家,为什么一定要惦记我的房子?”
她冷哼一声:“你这是防着我们家!”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妈,我不是防谁,而是我认为,这套房子本就该是然然的。我和志国的婚姻,建立在彼此经济独立的基础上,这样大家都能相处得更舒服,您说对不对?”
准婆婆见我态度坚决,脸色更难看了,嘴里嘟囔着“以后再说”,气冲冲地走了。
这件事之后,王志国的态度也变了。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似乎在思考什么。直到大年初七,他终于开口:“琴,我们的婚事……要不再缓缓?”
我心里一沉:“是因为房子的事?”
他叹了口气:“说实话,我本来是不在意的,可我妈一直在念叨,说你这样做,说明根本没把我当一家人。”
我有些心寒:“志国,你也这么想吗?”
“我……”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既然要结婚,就该有个家的样子。”
我苦笑一声:“志国,家的样子,不是靠房子来决定的,而是靠人。你要是觉得,只有我把房子留着不动,我们的婚姻才算完整,那我恐怕得重新考虑一下这段感情了。”
他沉默了。
这两天,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房子的事,只是一个导火索,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对于婚姻的认知不同。 我希望彼此独立、互相尊重,而他和他的母亲,却更倾向于传统的‘家产共享’模式 。
如果连婚前的财产都要斤斤计较,那婚后的日子,恐怕也不会轻松。
大年初八,我站在窗前,看着外面飘落的雪花,心里前所未有的清明。 这段婚姻,或许得再慎重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