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黑社会,魏振海之后还有谁?

今西安 2020-11-09 11:24:45

文 | 三无青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亟待处理。其中最棘手的,就是当时在全国范围内都还十分猖獗的土匪帮派、反动道门等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危害新中国的“黑社会”毒瘤,实质上是国民党撤退后留给大陆的一份“遗产”。

京剧大师梅兰芳(左)、杨小楼(右)与上海青帮大亨黄金荣

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开始关注到当时一度猖獗的黑社会,并采取“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反共顽固势力”的政策,试图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在中国以及社会各界的努力下,不少帮会头目对中共的态度都发生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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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解放前夕,陈毅通过亲共的国民党元老杨虎,说服了当时上海青帮的大佬之一黄金荣留在上海,黄金荣还帮中共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如在国民党逃离上海前的大屠杀中出面保护地下党员;向中共方面上交国民党在上海的一些财产、以及400余名帮会头目的清单等等,帮助中共迅速接管了上海。

杨虎

而对于“争取”不过来的顽固黑帮,就只能动用武力清剿了。建国初,利用镇反剿匪、打击反动会道门(参见电影《一贯害人道》)等手段,再加上坚决取缔烟馆、妓院,旧中国帮会黑恶势力的社会基础、经济基础彻底被消灭。

老西安的城墙根下,曾经也是鱼龙混杂之地。据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回忆:开元寺(故址位于今开元商城一带)周边一度非常繁华,有说书的、酒楼、茶肆,也有不少妓院和烟馆,在良家人眼中是个“坏地方”。

为了全面整治,1950年7月8日,成立了西安市禁烟委员会,陈式玉任主任,西安市下辖的12个区都设立了禁烟分会;1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颁布了《西安市禁烟禁毒暂行办法》;8月底,西安市禁烟委员会在革命公园广场召开了第一次“焚烧、没收烟毒大会”,当众焚烧烟土1万余两、毒品300余两、罂粟壳2.5吨;1951年6月3日,西安市第二次禁烟大会在新城广场举行,当众焚烧没收烟土6516两,并公审处决了制、贩毒品犯方中义。一系列严厉的举措基本禁绝了祸害人民多年的毒品。

在娼妓的方面,由于当时新中国百废待兴,尚无能力立即解决所有妓女的就业问题,因此起初没有明令禁娼,而是对妓女、妓院采取严格限制发展的举措。从1949年3月开始,包括西安在内的多个大城市相继颁布了对妓女的管理细则,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登记工作。管制前,西安有妓院375家,妓女达781人;管制制度实施后一段时间,这两个数字分别下降至240家和648人。到1951年底,西安市内所有妓院基本都已关闭。

社会秩序得以迅速恢复,人民拍手称快。

民国时期的青楼女子

此后一直到1978年,大陆黑社会活动几乎绝迹,这一段时间也被认为是建国后中国大陆治安最稳定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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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末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随着政治和经济的开放,社会控制逐渐松解,曾因高压管制而稳定的社会治安开始恶化。

首先再次提出“黑社会”这一概念的是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当时城市中的团伙犯罪已经是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并多次出现了震惊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比如天津、上海都曾出现了数十人组成的犯罪团伙。

在1979年的一次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彭真指出:这类团伙犯罪的性质就是“黑社会”。

彭真

面对当时社会上猖獗的黑恶势力,邓小平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要求“对于当前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判决和执行,要从重,从快”。

1983年全国开始了第一次“严打”(“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简称)。

此后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矛盾的爆发,根据需要,严打陆续进行了多次:

1996年进行了第二次“严打”;

2000年-2001年进行了第三次“严打”,增加了网上追捕逃犯的行动,也被称为“新世纪严打”。

2010年,提出第四次“严打”。

乔四

其中如80年代几乎横行东北的“乔四”(本名宋永佳);

90年代沈阳黑社会总头目刘涌;

坐拥“中国第一农民企业家”、“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等一系列光环的大邱庄“庄主”禹作敏等人,尽管烜赫一时,但立即应声落马。

禹作敏

以乔四、刘涌为代表的东北黑恶势力,开始出现了与官员相勾连的“进步”特征,黑社会有了“保护伞”。比如乔四案就牵涉到了包括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银行、省供销社、哈尔滨车辆厂等多个部门的官员。刘涌案据说则与沈阳市长慕绥新有关。

某种程度上,似乎在与黄金荣、杜月笙等前辈们“看齐”。

而西安作为西部的传统重镇,此时还谈不上严格的“黑社会组织”,最多是几个胆大心狠的“大闲人”,但已经雏形初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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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西安的黑社会,绕不开“魏振海”这个名字。

他纵横江湖,“名号”很多:“小黑”、“西北第一悍匪”、“西安黑老大”、“道北黑道王”......无论哪一个,都能让人隔着屏幕都感到一股强烈的窒息感扑面而来。

魏振海

魏振海,1963年生,山东聊城人,兄妹一共8人,他排老五。少年魏振海“聪明但不好学”,经常打架、惹是生非。16岁时,因为学校的看门大爷不许他进校,他居然连砍了大爷7刀,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刑满出狱后,魏振海名气和胆子更大。1985年6月,在西宁火车站商场盗窃价值4万多元的冬虫夏草;之后在河南许昌,在饭馆为了争凳子杀一人、重伤一人;此后,魏振海犯罪升级,开始组织多次抢劫。

1986年,魏振海已经成为西安火车站、尚俭路、太华路等一带“闲人”的“大红头”。当年10月20日下午,魏振海穿警服冒充公安人员进入小寨东路军区家属院,杀害廖苇丽、魏文华,并抢走3.6万余元现金;

公安机关成立“10.20持枪杀人案”专案组全力侦查期间,魏振海又在曹家东巷以“讨债”为名,入室打伤张玉山兄妹,并在逃离时向围追人群开枪;

12月20日,西安北郊炕底寨的一口井内发现了一堆碎尸,牵涉到一男两女的三条人命。

魏振海落网

经过干警半年卧底,终于探悉魏振海将在西八路与尚德路交叉口召集人马“帮一个小兄弟出气”,1987年6月30日,专案组果断出击,将魏振海一举抓获归案。

谁知魏振海居然越狱了。狱警在例检中,不慎掉了一把钳子,靠着一把钳子和搜集来的锯条,魏振海带着两个同案犯,于1988年3月28日凌晨越狱。

魏振海的越狱在当时的西安造成了极大的震动。

越狱后,魏振海又伙同谢峰、王玉安、郭公道等人搞了一个名为“星火联合体”的犯罪集团。打算买枪、贩毒,干“大生意”,在电视连续剧上,魏振海说了一段名言:

“马克思说,资本来到世上是血淋淋的,我们老弄这些没意思,要干就干大的,要组织起来……”。至今听来,还让人毛骨悚然。

枪决魏振海的现场

越狱后的魏振海非常低调,警方几乎追查不到有关他的任何线索。就连魏振海的情妇过生日,他也没有去。但其手下几人在情妇家中胡乱试枪,结果因为走火,不小心打碎了一位教师家的窗玻璃,教师当即报警。警方勘察后锁定了射击方位。

1990年1月30日19时10分左右,魏振海来到“坚钢”谢峰家敲门,与埋伏在此的干警朱瑞华突然面对面,魏振海立即掏枪射击,幸亏子弹卡壳。

《西安大追捕》

1990年3月20日,魏振海与其同伙在北郊草滩被枪决,据传其临刑前还仰天狂笑“我不甘心”。追捕魏振海的故事后来被改编为刑侦片《西安大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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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0年代重新开始冒头的黑恶势力,某种意义上,也是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一同成长起来的。

90年代中期开始搞市场经济,很多黑社会团伙逐渐转向了商业领域,甚至组建经济实体以此来养“兄弟”、谋利益,并开始寻找保护伞,组织更加庞大严密,有些人则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洗白”自己的身份。这些都标志着一些较大的流氓团伙已经具备了“黑社会”的雏形,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过渡。

纵览近年全国侦破的各种“黑社会”案件,其组织和成员大都具备几个相同的特征:

多为“游民”中的不良团伙(两劳人员)转化而成,也有少部分由宗族势力或农村恶势力膨胀而成的地方黑恶团体;

组织化程度较高,有明确的组织目标与层级管理,甚至绩效考核,具有破坏力量;

从事的是以社会或公民为目标的的违法犯罪活动,依靠暴力攫取财富,控制经济资源不择手段,具有强烈的反社会的心态和行为;

具有独特的凝聚方式,甚至浸入基层政权,并为了维护自身,形成一套独特的“亚文化”(比如结拜,大哥化,公司化管理,按劳取酬激励等)。

面对新形势,2000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这是自70年代以来中央第一次全国性的打击涉黑犯罪。

一个月后,吉林四平黑社会组织首犯孙长春被判死刑。新华网称“打响了对首犯处极刑的第一枪”。

2001年4月,全国治安工作会议开幕,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会上明确要求了开展新一轮的“严打”。当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几乎全体出席,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次。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再次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之后,中央成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设立全国“打黑办”。

2006年6月,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对《刑法》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提到了要“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020年4月22日全国检察机关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十八大以来,打击黑社会的行动也并没有减缓。2014年9月、2017年6月、2018年1月和2020年4月,又各召开过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指示,重提毛泽东时代的“刀把子”理论,明确了要严厉打击黑社会犯罪,“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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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风起云涌,西安也不甘落后。

2018年开始,西安警方就不断捣毁盘踞在各地的黑社会组织,扫黑打伞破网挖根齐头并进。

2018年以来西安打掉的黑社会组织

一群煊赫一时、称霸一方的“土皇帝”纷纷落马。

涉案人员刑期从六个月到无期几乎应有尽有,主犯基本都在20年以上,且同时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让黑恶主犯一夜之间彻底人财两空,是近年扫黑的最大特色。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的一种。一方面是对其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剥夺其继续进行犯罪的物质基础。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指只能没收属于本人实际所有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得份额,不包括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等。

所有涉案主犯还同时被处以数目不等的罚金。

罚金,也属于财产刑的一种,也是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我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也是一样,只能执行犯罪分子本人财产,与家属无关。如果没钱,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折抵罚金。

老话说“罚了不打,打了不罚”,但这回不一样。

实际上全国各地打黑案件中,对骨干成员大多判处重刑、没收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体现了中央对黑恶势力打击绝不手软、除恶务尽的坚定意志,从而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葛七宝、高建民、杜东锋、李梁、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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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背景下,中央对扫黑除恶已经上升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一役”的高度,目的在于“实现有效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中央的态度是“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做到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并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该专项斗争正在西安如火如荼开展,本着“肃清余恶”、“除恶务尽”的原则,西安警方就以下黑恶案件征集线索,鼓励群众勇于举报。

王小虎、张兴军、郑宽新、孙家群、蒋宝海

如果你了解上述黑社会嫌犯的犯罪线索,记着及时举报。

警方承诺将对举报人、被害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如果你知道些什么,快打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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