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戾气是哪儿来的

志志说商业 2024-08-21 18:40:31

论戾气的养成

那啥天天的刷到法官被杀,律师被杀,医生被杀,村官被杀,哪来这么多戾气呢?王佳佳法官的遭遇,我觉得是对于对立的双方都是悲剧。看到评论区的评论啊,我五味杂陈。我今天就来分析分析这个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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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说王佳佳法官的案件,另外举例交通事故这一类案件,如果你被车撞了,法律规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假如对方全责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看到这些你是否觉得法律规定的非常好,非常对,但是你要知道在大量现有的案例下,你实际要主张这些费用很难,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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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现在撞到人一般都有保险,但是啊要获得上述赔偿则难如登天。首先面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营养补助,住院费,精神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费用计算方式就让人咋舌,请律师的费用又让人望而却步。赔偿还没有得到就先支付了高昂的律师费用,拿最简单的误工费来说,一个人要提供自己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甚至是纳税记录,如果要提供真实且完整的收入,主要看纳税记录。还要看你是否真正的因为此次交通事故发生了误工,还要打印银行流水,公司开具证明来证明你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治疗期间没有发放工资,甚至有时还需要公司给你出具请假证明等。

自己被撞了骨断筋折,不但没拿到赔偿,前期光工作就够自己跑断腿。而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根本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尤其是纳税证明,要知道我国最近公布的灵活就业人数越来越多。他们与一些公职人员工作不同,老百姓的社保不是按照最高基数缴纳,税务也可能未按照真实收入上报,因此呢可提供的证明就少的可怜,当然我不鼓励偷逃个人所得税,但是面对生活的压力啊,普通百姓可能更多的选择是能省几百就省几百,虽然逃税可耻,但是也是实实在在真实存在的。因此我认为不能机械的判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其次,在很多案件当中是没有惩罚性赔偿的。个人一旦陷入了官司,为了追索自己的权利可能耗尽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最终也只能得到他原本就应当得到的。而对他所付出的时间和心血,耗尽的精力花费的金钱,没有一点点说法。比如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你去劳动仲裁。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有保险全权把后续的事情交给保险公司,对你不闻不问,甚至医疗费都需要你先行自付。虽然现在发生纠纷时,我们往往听到的更多的是:“不行,你走程序吧,法院怎么判我们怎么认”,“不行,你去告我吧”。诸如此类的话,难道这不是法律的进步吗?大家都诉诸于法律,相信法律难道不是好事吗?但当你真正进入到程序当中,你会发现从整理证据材料到梳理法律条文,找到法律依据,当庭对质,一审二审管辖异议,上诉管辖异议,再驳回进入正常庭审执行一大套程序走下来一两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你为了追索自己的权利而付出的一切,最终也只能得到当初你本就应该得到的。而对于你主张的律师费不予支持,对于你主张的惩罚性赔偿不予支持。

恶人恶的理所应当,工资拖欠的心安理得,交通事故赔偿费拖欠的如此洒脱,当你去主张权利时,对方只需要冰冷而略带嘲讽的丢下一句,“不行,你去走程序吧”反正这个钱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到,真是让人气到奶疼。虽然我们不主张个人在诉讼当中获利的行为,但是我觉得至少应当认真调查清楚实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对恶意拖沓案件的当事人予以惩戒,这并不违反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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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另举个例子,两个兄弟合伙做生意,弟弟死了,哥哥顺势霸占了工厂,弟弟的媳妇和孩子虽然继承了股权,但是却没在公司得到应有的利益,弟弟的遗孀为了讨个公道一路打官司打了7年,法院也认定哥哥是实际控制公司,存在内外账,且哥哥和嫂子长期占有公司,但是当弟弟的遗孀申请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的时候啊,居然被驳回了。理由是大家都是亲戚,应当好好协商。其次,认为内外账混乱,审计没有必要。我就想问一句话,这要是法官你遇到这事你又如何看?所以恶人如何要养成的?戾气又是如何养成的?不公究竟是如何养成的?我们又如何去改变这一切?法律除了规则还有原则。既然都已经认定了,存在内外账,做审计应当是理所当然,为什么又觉得没必要呢?所以坏人坏的理所当然。至今啊哥哥仍然霸占了工厂每日生产日进斗金,而弟弟的遗孀呢也一直在为自己的权利继续告状。类似这种戾气一直在积累,总有一天也会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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