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这个双11颇有些“静悄悄”的微信电商,最近似乎迎来了自己的“出圈时刻”。日前微信小店方面发布公告称,正灰度测试“送礼物”功能,支持用户通过类似收发“微信红包”的形式,赠送或接收好友来自微信小店的商品,并公布了这一功能的相关规则和使用指南。
具体而言,赠送方在商品详情页的“支持送礼物”入口点击“送给朋友”,即可拉起“确认礼物”页面,从而选择商品款式、金额,然后再选择想要赠送的好友。在赠送方完成支付后,礼物就将自动送出。
而接收方点击聊天中的礼物消息、填写收货地址,并“收下礼物”即可,此外还可以在确认“收下礼物”前,更换该商品下价格相同的其他款式。而在收下礼物后,接收方将拥有订单管理权,但不支持转赠给其他朋友。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功能不支持珠宝、教育培训类目,以及原价超过1万元的商品。而且一旦礼物送出,不论接收方是否收下,赠送方在24小时内都无法主动取消。如接收方超过24小时未收下礼物(以打开礼物消息、并轻触“收下礼物”为准),订单将自动取消、并向赠送方退款,款项则将按订单支付时的渠道原路返回。
需要注意的是,在将视频号视为“全厂的希望”,让其肩负起短视频和电商这两项重任后,今年8月腾讯方面曾宣布将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这也意味着,视频号电商从此升级为微信电商。
用腾讯总裁刘炽平的话来说,微信将不仅基于视频号或直播构建生态,而是 “把电商生态系统构建在微信内部,与整个微信生态系统相连接”。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相比视频号小店,微信小店的店铺及商品信息可以在公众号(订阅号、服务号)、视频号(直播、短视频)、小程序、搜一搜等多个场景流转。
从这个角度来看,“送礼物”功能的出现,显然也代表着微信电商与微信生态的联系在进一步加强。众所周知,社交是微信的底色和基石,并且在诸多行业人士看来,私域也是微信电商有别于其他电商平台的关键。但在送礼功能出现之前,微信电商使用社交关系的主要手段,就是鼓励商家运营社群、发动用户进行熟人推荐,缺乏产品层面的介入。而“送礼物”功能,则有望补足这一点,真正盘活社交关系在其电商生态中的力量。
而且在圣诞节、元旦、春节、情人节即将接踵而至之际,微信方面此时上线“送礼物”功能,显然也有更多的想法。再加上社交关系本就具备“病毒式传播”效应,这个功能将有望带动更多从未用过微信小店的用户,通过收发礼物的方式了解到微信小店,进而完成第一次消费。
种种因素叠加,就令人很容易回想起当年微信红包的诞生。再大胆一点猜测,除了微信好友一对一送礼,大家在各种群里抢到的拼手气红包,有没有可能也会更换为价值不等的礼物链接。
那么凭借“送礼物”,微信电商能否像微信支付彼时凭借微信红包奇袭支付宝一样,迎来自己的拐点呢?或许可以,但这个道路注定了将会很曲折。
一方面,由于用户本身便有送礼的需求,所以“送礼物”功能能否成功,首先并不是看可否创造用户的需求,而是能否提升用户体验。众所周知 ,在大多数情况下,送礼之所以是件耗时耗力的事情,并不是因为难以将礼物送到接收方手上,而是如何挑选合适的礼物。
毕竟在这个大数据时代,就算接收方自己,可能也不会比平台的算法了解自己,更别说他人了。但从目前来看,在挑选礼物这个环节,微信小店的“送礼物”功能还没有大的突破,依旧需要用户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另一方面,类似“送礼物”的功能并不是没有电商平台尝试,多年前淘宝就曾上线“送给TA”功能,但没有获得大多关注。虽然与淘宝相比,站在微信肩膀上的微信电商与社交更近。但无论是“送给TA”、还是“送礼物”,都采取了需要接收方确认领取、才能形成有效订单的设计。
尽管这看似省去了向接收方询问地址和具体款式,但从人情世故、体验上来说,就难免会陷入“大礼用不上,小礼用了会失去仪式感”的尴尬。例如当赠送方想给接收方一个惊喜时,如果用“送礼物”,基本就相当于是剧透了。
此外即便不谈“抛砖引玉”这一点,在使用场景和频率上,“送礼物”或许也难与“微信红包”相比。毕竟“微信红包”随时随地可以发,里面包的可以也可以是人情往来,但“送礼物”却有特定的对象和场景。
更为重要的是,微信电商能够让超过10亿用户在微信小店挑到称心如意的礼物吗?或者说微信电商能保证给用户带来好的购物体验吗。说到底,微信电商依旧绕不过电商生态的搭建和完善。而如今作为这个赛道的追赶者,目前的腾讯显然还很难与竞争对手拼SKU和价格。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腾讯方面此前才将视频号电商升级为微信电商。
其实,微信“送礼物”功能之所以会引发关注,或许不只是因为其有望改写社交电商现在的局面,还有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无论市场、还是商家都需要新的故事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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