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月9日,为了审判日本战犯,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宣布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虽然日本侵略者的罪行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可要给他们定罪却并不容易。由于审判不论从法庭宪章,还是法庭组成人员都带有明显的英美法系特征,程序相当复杂,检辩双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就占去了审判一半以上的时间。再加上日本方面对战争罪行百般抵赖,审判历时两年半,共开庭818次,终于在1948年底结束。
这次审判是人类历史上对战争罪行规模最大的一次审判,被起诉的二十八个人当中,包括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在内的七名甲级战犯被判处死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
可能会有很多人有疑问,战争是人类历史上常有的事,为什么在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对战犯的审判?
首先,审判需要相应的法律,而对战犯的审判需要国际社会公认的规则。涉及到战争犯罪的国际规则主要有《日内瓦公约》(1864年)和《海牙公约》(1899年),这两个公约中将屠杀俘虏、在战场上使用毒气、屠杀平民等行为视为犯罪行为。当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了这两个公约里的内容,也就是说大多数国家认为战争中的这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人们普遍认为战争中的罪行是国家行为,个人不应该负责。而《凡尔赛和约》提出了个人也应该对战争罪行负责,并且对一战中的德国战犯进行了审判。尽管由于各种原因当时审判的规模并不大,德皇威廉二世也逃脱了审判。
其次,即使法律有了,要对战犯进行起诉也没那么容易。执法力量从哪里来也是一个问题。
当时由于情况特殊,审判日本战犯就交由战后同盟国组建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来完成,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人士也是由各个同盟国派出,抓捕罪犯的“警察”就是由当时驻日的盟军士兵来担任了。东条英机想要用自杀逃脱审判,就是被盟军士兵抬到医院抢救然后再押到法庭上的。
第三,同盟国在战场上取得的胜利是这次审判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
甲午战争时,日军在旅顺进行大屠杀的罪行就没能得到审判,无非是因为当时清政府战败了,对日军的审判自然也无从谈起了。
回到东京审判,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南京大屠杀的主要负责人松井石根、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和广田弘毅、陆军大臣板垣征四郎等七名甲级战犯被判处死刑。
为什么是这七个人呢?
总的说来这七个人就是发动侵略战争的决策者和大规模屠杀罪行的主要负责人,比如发动珍珠港事件的首相东条英机和率军攻打南京并造成南京大屠杀的松井石根。(想了解更多珍珠港事件的信息,请穿越到1941年12月7日的珍珠港;想了解更多南京大屠杀的信息,请穿越到1937年12月13日的南京)
说起来,当时盟军划定甲级战犯并非十分严谨,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被判终身监禁的陆军中将佐藤贤了在得知自己被划为甲级战犯时就说:“开战时我不过是一个课长, 能和大臣并列为甲级战犯, 我感到十分光荣。”
更为重要的是,日本天皇没有被起诉。天皇是日本的最高领导,也是战争的责任人之一。法庭的庭长韦伯就曾说过:“进行战争需要天皇的批准。如果他不希望战争的话,可以不批准。”
为什么这七个人一定要被判处死刑呢?
二战结束后,被日本侵略过的国家都恨不得对那些战犯杀之而后快。
但即便如此,当时负责判决的法官意见也并不一致。印度法官巴尔认为被起诉的战犯应该都被判无罪。新西兰和苏联已经废除死刑了,所以这两国的法官可能投票反对判这七个战犯死刑。
最后能判这七人死刑是因为:
首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可判死刑。其中规定:“本法庭对被告为有罪之判决者有权处以死刑或处以本法庭认为适当之其他刑罚。”这也就是说法庭在设立的时候就授权法官可以对被起诉的战犯判处死刑了。
其次,审判要正视历史,回应民众的期待。像中国和菲律宾等国家被日本侵略的时间很长、占领的地方很广,可以说是深受其害。所以国内民众对这些战犯深恶痛绝,都希望能够对那些战犯处以极刑。法官们自然也会考虑国民的期待。
法庭里的法官还有亲身遭受过日军虐待的经历,比如菲律宾法官哈那尼拉就曾被日军俘虏并加入“巴丹死亡行军”的行列,他就认为法庭作出的某些判罚过于宽大,不具惩戒性和威慑力,与被告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不符。所以后世学者研究认为他在投票中极有可能赞成对战犯执行死刑。(想了解更多“巴丹死亡行军“的信息,请穿越到1941年12月26日的马尼拉)
清朝末代皇帝溥仪曾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庭作证
不过由于最后的判决是由法官投票决定的,他们对自己的投票有保密的义务。所以后人的研究也只是推测。例如,根据清华大学陈新宇的研究,在对东条英机是否应该被判死刑的投票中,中国和菲律宾明确支持死刑。因为领土或属地曾被日本侵略,美国和英联邦国家也可能投赞成票。
1948年11月法庭宣判了审判结果: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等七个被告被判死刑,12月23日这七个被告被押赴刑场,执行绞刑。这些战犯总算为他们所犯下的累累罪行付出了代价。
和平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侵略和屠杀的罪行必将得到正义的审判。
历代评价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梅汝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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