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判断该员工是否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在实务操作中,仲裁庭和法院通常会先核实员工上下班时间、上下班的路线、员工发生事故的时间和位置。例:员工下班有两条路线A线(15分钟)和B线(35分钟),通常认为A线为上下班必经之地,该员工17:30下班,而发生事故的时间为17:45,那么这个就是属于合理的时间;综上该员工于17:45在A线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我们建议:公司可以了解员工上下班的大概用时和路程,当员工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更清晰判断。
需要判断该员工是否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在实务操作中,仲裁庭和法院通常会先核实员工上下班时间、上下班的路线、员工发生事故的时间和位置。例:员工下班有两条路线A线(15分钟)和B线(35分钟),通常认为A线为上下班必经之地,该员工17:30下班,而发生事故的时间为17:45,那么这个就是属于合理的时间;综上该员工于17:45在A线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我们建议:公司可以了解员工上下班的大概用时和路程,当员工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更清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