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我市2024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饮食安全。
《通知》指出
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要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留样、信息公开等制度,强化学校、承包经营企业或受托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全面清扫、消杀操作加工和用餐场所,全面检修、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贮存、冷藏冷冻、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全面清理变质或过期等不合格库存食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加强防虫防鼠防蝇设备设施的检查,加强食堂的通风道、排烟道、下水道等区域防鼠网的设置和维护,加大下水道、排污管内残留食品的清洁力度和清理频次。
《通知》指出
市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学校供餐情况。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责任督学当前重点工作,逐校加强工作指导和评价考核。对采取校外集中供餐、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校外集中供餐、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
《通知》指出
市市场监管局要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及时整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不得经营违背公序良俗、不利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食品。要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通知》指出
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要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管理,确保学校周边规定范围内没有食品摊贩。市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供水设施卫生、饮用水水质及涉水产品索证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
要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快智慧监管进程,实施精准监管。要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上好校园食品安全“四堂课”,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来源:西安市场监管局 供稿
(中国食品安全报陕西记者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