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陈茜 惠庆莲发自陕西)为认真贯彻中、省、市食药安委全体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巩固和规范“生鲜灯”使用行为,守护好老百姓的“菜篮子”。近期,渭南市市场监管局部署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生鲜灯”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为期2个月,分3个阶段纵深推进,重点对全市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主体,包括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等各类经营单位和经营户使用的照明设施,包含速冻食品冷柜、冷藏展示柜、水产品展示柜等内置灯带光源的食用农产品经销主体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并对前期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保障“生鲜灯”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双随机”要求,通过“四不两直”“穿插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二是坚持边整治边宣传思路。要求各县(市、区)要深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社区等重点场所发放、张贴《关于对全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的再次提醒告知书》,引导发动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三是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要求各县(市、区)有效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媒介,通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提高警示震慑作用,让“生鲜灯”无处遁形,还原食品“真本色”。
来源:渭南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
(中国食品安全报陕西记者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