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现在连亲妈给女儿备嫁妆都开始讲“法”了。
前几天刷到个新闻,女儿准备结婚,53岁的杨女士连夜跑去立遗嘱,把房产存款全留给女儿,还特意注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杨女士早年离异,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对于送给女婿的这份“大礼”,她是怎么想的呢?
她跟记者说:“女婿人挺好,可未来几十年谁敢打包票?我得让闺女有个铁打的保障。”
这话一出,评论区直接炸锅——有人狂赞“人间清醒”,也有人怼“算计太狠”,看得我手里的瓜都快掉了。
说实话,这事儿真不能怪当妈的多心。
按《民法典》规定,只要父母在遗嘱里白纸黑字写清楚“只归子女一人”,哪怕孩子婚后继承的财产,离婚时另一半也分不走一毛钱。
可要是没立遗嘱呢?看看网页里那个血淋淋的案例:
上海马小姐继承亲爹的房产,结果爷爷、亲妈全有份,要不是老人家主动放弃继承权,亲闺女只能拿三分之一。
更扎心的是,要是碰上继子女这种“隐藏玩家”,就因为共同生活过,愣是分走了亲生子女该拿的遗产——这谁顶得住啊?评论区最逗的是两派网友的争吵。
支持派认为“父母的钱爱给谁给谁”,反方则找出《民法典》第1063条反驳:“婚前全款房本来就是个人财产,立不立遗嘱有区别?”
哎,这里可有学问了!
要是婚前父母只付了首付,婚后需要小两口一起还贷,哪怕房子写你名,离婚时对方也能分走增值部分。
但像杨女士这种直接把房本锁死在女儿个人财产里的操作,相当于给女儿穿了件“金钟罩”。
难怪有律师提醒:嫁妆黄金、婚前转账这些,但凡没写明白归属,婚后都可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想法,以前的人觉得签婚前协议、立遗嘱说出去不好听,现在连00后都开始未雨绸缪了。
刷到个数据,说女性立遗嘱比例反超男性,特别是单亲妈妈和独生女家庭。
这届父母真是把“我可以不防你,但不能不防万一”刻进了DNA了。
说到底,婚姻可以重来,但父母拼了大半辈子的家底,可真是赌不起。当然也有人吐槽“算计伤感情”,可现实往往比剧本更狗血。
我同事的表姐,当年结婚时婆家拍胸脯说“都是一家人”,结果离婚时针头线脑都恨不得捞到自己怀里。
就连父亲去世留给她的那点遗产,前夫都想一块给分了。
最后还是靠遗嘱公证才打消了前夫的“妄想”——你看,感情会变质,法律文书不会。所以啊,别再说立遗嘱是“触霉头”了。
这年头,真爱就该坦荡荡签协议,毕竟好的婚姻从来不怕谈钱。
就像杨女士说的:“我不是信不过女婿,是信不过时间。”
毕竟谁愿意看到自家闺女将来为了几平米房子,活成《甄嬛传》里的安陵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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