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刘某为儿子婚前全款购置 2400 万元的婚房,离异后儿媳分走1500万,最终演变成一场纠纷。这场看似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因涉及巨额资金与异常时间节点,成为解读婚姻财产协议的经典案例。
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于婚前购房债务的归属问题。儿子小刘虽在婚前签署购房欠条,但法院依据《民法典》第 1064 条,结合购房与登记结婚仅间隔 1 个月、婚姻存续期不足 3 个月等关键事实,认定该笔债务具有夫妻共同债务性质。尤为重要的是,离婚协议中 1500 万元补偿远超常规标准,形成债务履行与财产分割的明显利益输送链条。司法机关通过穿透式审查发现多重异常:价值 2400 万元房产在离婚时作价 3000 万元估值缺乏依据;张某三个月婚姻即获得 62.5% 的财产权益,明显违背常理;债务发生与婚姻缔结的时间高度重合。这些要素共同构成债务人与受益人恶意串通的证据链,最终判决张某在 1500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此案为婚姻财产协议敲响警钟。法院在判决中确立的 "时间关联性 + 权益对等性" 审查标准,为识别借婚姻关系转移财产行为提供了司法范本。对于大额婚前赠与,建议父母保留资金性质证据,子女则应确保配偶对债务关系的知情确认,避免善意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