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阶段,如果对方仍然不还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他们不仅要支付本金和原判决支付的利息,还要额外支付加倍的迟延履行金。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支付更多的钱,以弥补债权人因为债务人拖延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计算迟延履行金的方法相对简单,只需用本金乘以日万分之1.7再乘以迟延的天数即可得出。
例如,如果本金是10万元,而迟延了180天,那么计算方法如下:首先,将本金10万元乘以万分之1.7,得到的结果再乘以迟延的天数180天,最后,将这个结果与本金10万元相加,额外多得到3150元。这就是对方必须要支付的额外费用,这笔费用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欠款、违约金等。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追讨迟延履行金,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债务人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免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和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