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陕西一位母亲史女士已准备就绪,坐在摩托车上,耐心等候两个宝贝女儿出门。
过了一会儿,大女儿束着马尾,扬着笑脸,牵着扎了两双马尾、开开心心的小妹妹,两人一同蹦蹦跳跳地下了台阶来到母亲面前。
“我准备好去上学啦!”
小女儿举手“宣誓”道。
“我也是!”大女儿随声附和,做出同样的动作。
等两女儿在车上坐稳,母亲骑车上路,三人前往幼儿园。
沿途的道路旁栽种着一排排香樟,最喜与太阳嬉戏打闹,往日阳光会透过茂密的树缝星星点点地落在人们身上,预示天气明媚。
今天的天气与往常不同,天空被一大片乌云笼罩着,景色也变得黯淡无光。
早上七点五十几分,三个人开车行驶到了当地的时代大道与憩园小区丁字路口附近。原本应该右转前行,但是史女士却选择了左转逆向而行,试图抄近路把她的女儿们送到学校。
美人鱼上岸换取双腿和悦耳声音的行为违反了规则和秩序,就像人们在违规后为了获取利益而付出代价。
我们常常在违反规则之后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但这种行为往往是有代价的。
可史女士未曾想到代价如此之大,小小的逆行竟让母女三人天人永隔,成为日后午夜梦回消不去的梦魇。
灾难的降临常常让人始料未及,就在下一秒。
史女士驾驶的摩托车与从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相撞了!
猛烈的冲击力瞬间将四个人摔倒在地,剧烈的疼痛迅速蔓延至全身,鲜红的血液迸溅出来,路过的行人无不为之心惊肉跳。
有好心大胆的路人上前查看陷入昏迷的四人伤势。
“大的没了呼吸,死了,这两个小的应该是她的孩子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指靠近分别靠近大女儿和小女儿鼻前。
“快!打120!这个还有气。”
就在他喜出望外以为小女儿也活着的时候,却发现她随母亲一起走了。
最终,经过医生诊断,男驾驶员因佩戴头盔只受轻伤,但未做任何保护措施的大女儿抢救无效,死亡。
晚上,工作一天的父亲走在下班途上,预想着回到家中的情景。
在门口热情迎接他的妻子,活泼可爱的女儿们奔向他怀里,分享学校的趣事,还有热气腾腾的饭菜,香味扑鼻而来一扫他的疲惫。
父亲仍活在自己的美好幻想中,终于,手机铃声如来自天堂的魔鬼,从中传来的噩耗彻底打碎了父亲的美梦。
父亲不可置信,泪流满面,那个家再也回不去了,独剩下一具冰冷的空壳。
以案释法造成这起惨痛事故的元凶,是史女士还是与之相撞的摩托车男驾驶员?
答案显而易见,是史女士。男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正确行驶且佩戴头盔。
但由于史女士和男驾驶员骑行的摩托车均为机动车,且无法确认男驾驶员是否存在醉驾、超速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所述,他们二人均需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明确指出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该靠右侧行驶,而史女士却欲向左侧行驶,违反法规,应受到相应处罚。
同时,根据同本法典规定,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人都应佩戴头盔,史女士本应给自己及年仅两岁的小女儿和四岁的大女儿也戴上,可她却没有。
综上所述,是史女士的逆行和未佩戴头盔这两项违法行为,造成其本人和女儿们的惨痛悲剧。
如今独活于世的父亲,却要承受失去至亲的极大痛苦,或许还有史女士的父母听到此噩耗,也要承受心如刀绞之痛。
两个无心的小小过失,带来却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是应了那句“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史女士的逆行,忘记佩戴的头盔,在生活中许多被忽略的细节,往往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我们应以此为戒,遵守每个交通法规,不掉以轻心,轻视对手才是失败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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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就不要再用惨遇了,用命中注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