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调!中央综合整治电动汽车、锂电池与光伏产业“内卷”现状

评热辣科技 2024-12-18 20:44:45

12月11日至12日于北京开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顺利举行,会议确定了明年要紧抓的重点任务,其中第二条是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综合整治“新三样”( 电动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等优势产业“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从“防止”到“综合整治”,中央层面在反“内卷式”竞争方面的措辞更进一步。 本文将从当前新三样领域内卷现状、整治内卷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部分领域反内卷整治开展现状三大部分为大家进行解读。

一、 当前“新三样”领域“内卷”现状如何?

先从定义上来看,所谓“内卷式竞争”,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陈兵曾对媒体表示,这是指个体或组织为争夺有限的资源,进行无效或过度竞争,导致整体效率下降。当前,中国制造业“内卷式”恶性竞争现象主要发生在一般制造业领域。如在产能治理方面,长期存在“扩大产能—化解产能—产能继续扩张”的治理难题,地方招商引资也存在“门槛一降再降、成本一减再减、空间一让再让”的低水平让利竞争现象。

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情况:从供需角度看,表现为市场容量扩张速度大大低于产量增长速度,从而导致恶性价格战。如当前汽车行业的价格战是行业反噬利润的主要原因,而库存压力增大、市场供过于求是价格战的导火索;从投入角度看,表现为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趋于零甚至为负数。如在地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上,地方政府针对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的逐底竞争政策,不仅牺牲了各投入要素应得的报酬,而且形成了沉重的政府债务;从创新角度看,在缺少技术创新的前提下,企业间进行同质化竞争。当国内制造业企业被国际巨头“规锁”在旧技术轨道时,国内同行企业间就必然会陷入同质化的低价竞争;从产业链角度看,行业内恶性价格竞争迫使产业链“链主”企业把竞争压力传递到产业链上下游,严重恶化产业链生态。

二、 事关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综合整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今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内卷式”竞争的综合整治进行部署,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这不是中央会议第一次提及“内卷式”竞争。今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首次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从“防止”到“综合整治”,从强调行业自律到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可以看到中央层面在“内卷式”竞争的措辞更进一步,所规制的对象也愈发清晰,预计接下来将有更具体措施陆续出台。

有专家分析指出,“内卷式”恶性竞争,最典型的就是竞相压价扩张产能。不降价,企业市场份额不保;降价,容易出现全行业微利甚至亏损。概括来说,低质量的“内卷”,是行业发展的绊脚石。“内卷式”竞争既涉及地方政府行为,也与企业行为有关,需要下大力气综合整治,否则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 “反内卷”行动进行中,新能源行业多家龙头企业已有动作

实际上,内卷极其严重的新能源行业已经打响了“反内卷”阻击战。

12月10日,在中电联电力装备及供应链分会举办的新型电力系统装备高质量发展与绿色智能制造专题技术交流会上,特变电工电气装备集团、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电力装备行业的领军企业代表签署了倡议书,共同呼吁加强行业自律,反对恶性的“内卷式”竞争;12月5日,界面新闻报道,在2024年光伏行业年度大会期间,多家光伏产业链的企业在签署自律公约的基础上,就控制产能的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包括隆基、协鑫、晶科、晶澳、天合、正泰、一道新能、爱旭、东方日升、捷泰、通威等;10月14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联合16家光伏行业的领军企业举行了“防止恶性竞争”座谈会,并达成了加强行业自律的共识,发布了光伏组件的最低成本价为0.68元/W,明确指出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的行为违法,为价格竞争设定了底线;锂电池行业方面,11月18日,行业内召开了“防止恶性竞争”座谈会,提出了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的倡议。而在储能领域,12月6日,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举办了“新型储能防止行业内卷式竞争闭门研讨会”。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对此发表了其他角度的意见,刘志彪在前述《 中国制造业“内卷式”恶性竞争的发生机制与破解路径》一文中表示:“在产业政策体系中,地方政府占据主导地位。当前,制造业结构性问题的深层原因是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仅依靠市场调结构或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通过深化制度改革创新经济政策的设计与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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