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涿州市鸿坤理想尔湾小区 开发商涉嫌违法收取契税和涉嫌挪用公共维修基金的举报
本人叫宫创,于2019年3月购买涿州市鸿坤理想尔湾小区的房子,2020年10月17日收房。交房的时候开发商涿州鸿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违法强制向我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和代办费共计26000多元,当时涉及业主2000多户,涉及资金大几千万。
当时开发商承诺,会在交房后730日内办理房产证。然而截止到2023年12月14日,已经过去三年多,我们的房产证还是迟迟未能顺利办下来。
2023年12月14日,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突然在物业群内公开发布缴纳物业费有优惠的通知,其中第二条明确写明“若您在办理收房手续时,向开发商缴纳过房屋契税,且至今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经物业公司多次与开发商以及政府部门沟通,现暂定契税可分十年抵扣成物业费,首次方案执行需缴纳前三年契税抵扣后的物业费”。
其中一句话“经物业公司多次与开发商以及政府部门沟通,现暂定契税可分十年抵扣成物业费”引起我的注意,根据常识,税款不都是要缴纳到国库的吗?怎么可以抵扣物业费呢?
我现在实名举报涿州市鸿坤理想尔湾小区开发商涿州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收取业主契税,涉嫌非法挪用“契税款”,涉嫌非法挪用公共维修基金。
涉嫌违法收取业主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而在2020年10月17日交房的时候,开发商是以交房为条件迫使我向涿州鸿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契税13141.46元,当时也并未出具任何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相关文件。所以我举报涿州鸿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征收房产契税。
涉嫌非法挪用“契税款”:2023年12月14日,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在群内发布“暂定契税可分十年抵扣成物业费”信息,而能够将契税抵扣成物业费的决定,理由则是“物业公司多次与开发商以及政府部门沟通”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我是2020年10月17日缴纳的契税款项,为何在2023年12月14日的时候被通知我曾经缴过的税款可以抵扣成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了?
涉嫌非法挪用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资金开发商也是2020年10月17日交房的时候强制代收,不交不给收房。为了收房,当时也就一并缴纳了工本费、印花税、代办费和公共维修基金,其中公共维修基金缴纳了12677.60元。按照建设局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代收,但是必须进资金监管账户,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上缴到住建局。
2023年12月18日,我去京南建设局办公室咨询公共维修基金的事,工作的人员回复称:因为你们小区(鸿坤理想尔湾小区)的规划问题,超规划了,现在开发商想交也交不了。目前的情况是资金既没进资金监管账户,也没上缴到建设局。那么这么大一笔资金,现在在哪里呢?
这三年来我和当时的2000多名业主缴纳的税款在哪里?为什么我们缴纳的税款在2023年12月14日又被通知可以被当成未来的物业费?如果我同意了这个方案的话,又是谁能够将款项转给物业公司呢?所以我有理由怀疑,当时以契税名义收取我们业主的费用被开发商挪作他用,亦或者是开发商以契税的名义收取了我们业主与契税等额的钱。
现在的实际问题是,我们业主缴纳了契税、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而我们的房产证一直未能办理下来。是开发商的欺诈?还是地方行政部门的不作为?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重视我们弱势群体遇到的问题,立案调查,给我们业主明确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