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唐山的反腐政治环境下,位于唐山市玉田县的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面对百姓多次反映的唐山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坏农民耕地非法施工问题,理应展现出更积极的作为。
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
破坏耕地临时施工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临时施工,也可能造成破坏,影响农业生产和耕地的可持续利用。临时施工需要办理临时施工手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在审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具体申请时,需提交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勘测定界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总之,任何涉及土地使用的行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
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情况说明
在唐山大力整治腐败、整肃风气的大背景中,园区管委会更需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的重大。百姓多次反映却未见妥善解决,这背后是否存在不作为甚至腐败因素值得警惕。管委会本应是保护耕地、维护百姓利益的前沿阵地,如果因利益纠葛或懒政怠政而对非法施工行为视而不见,那不仅损害了农民的权益,更是对唐山反腐工作的亵渎。
唐山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在反腐的浪潮中,唐山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园区管委会应顺应这一趋势,积极履行职责,彻查非法施工问题,给百姓一个交代。要将对耕地的保护作为检验自身廉洁奉公、为民服务的试金石,让反腐行动为守护耕地红线保驾护航,莫让非法破坏耕地行为在监管缺失中持续,损害唐山发展的根基和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