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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退役战友聚会,无意中说起了这马上就要开展的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的事情。结果大家一梳理发现,虽然最长的也已经安置十几年了,但是退役后能够再立三等功的没有几个。而大多数的人似乎对这个三等功不是很关心,也不是很关注。而之前服役时候,大家对于三等功的态度可不是这样。
比如老王,当年为了能够立功,拼死拼活也要参加上级组织的参谋集训,最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是谈起现在,他说没想过,也没准备去争取,没意思。
还有老李,当年抗震救灾,他被安排后留,但是他却坚决放弃了这个舒服的安排,坚决要求走上抗震一线,也因为表现突出荣立了三等功。而他也说,不是很看重退役后的三等功,觉得吧有没有其实对自己来说意义不大,更何况自己呆的是一个冷门科室,别说三等功,连评个优秀都费劲。
而大家最后的结论就是,和部队里的三等功相比,地方的对于大家的吸引力、获得感都很有欠缺,对比之后觉得还是部队的三等功最好用、最有用、最实用。也正是这个原因,让大家失去了对于退役后立功的兴趣。
这样的评价是否科学全面,也不一定,但对于大家这些有过从军经历,特别是有过立功经历的退役军人来说,有了军地两个方面的对比和经历,或许他们的感觉和结论也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同样是三等功这样的荣誉,军地的确有很多的不一样。
这里所说的地方三等功,主要是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虽然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也有自己的三等功,考虑到他们也是公务员,这里就不单说,也归为公务员三等功。而事业单位也有类似的表彰奖励,但是名字却不是三等功而是记功。

而军地在立功方面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标准有差异。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给予奖励共有十种情形: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立功标准是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做出重大贡献等。
而军人立功呢,《纪律条例》规定的共有23种情形,哪种情况可以立三等功、二等功,都是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可以看出,军队的立功标准更具体,更有操作性。而情形更加具体、全面、客观。而立功的结果,大家也更服气有说服力。
难易程度有差别。一方面是因为每年都会有一定的三等功比例,一般说来一个连队一年至少能有一两个的立功指标。而地方呢,却没有这样的指标,只有优秀的比例。而根据规定,必须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才可以荣立。另一方面,部队三等功虽然也要经过民主评议,但是由于都在一个单位一个连队工作,大家都很熟悉,自然评起来更多看的是工作和表现。而地方呢,因为缺乏战友情谊、工作相对独立,所以评议起来有的时候看的是人缘而不是表现。所以时常出现论资排辈、不看工作看情感的现象。
这么一看,部队上只要表现好,立功相对简单一些。

荣誉性的获得感有差别。这一点大家感同身受。想想当年,立功的时候,单位里可是大会表彰、批红戴花;家里面,地方也会给送喜报还有立功牌匾,这感觉这方式,让这份奖励的荣誉性尽显,一朝立功全村皆知。而地方呢,除了在单位公示栏里进行了公示之外,剩下的形式、方式等都没有,只是人事部门领回有关证章之后交给有关人员就结束。平淡的好像没发生一样。
实用性方面有差距。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部队三等功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多了,比如三千元的奖金,还有会成为你提干考学,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还有退役生活退役金的增发,档案计分的赋分,还有出行等方面的优待……大家都说,一次立功,用处多多,不知道啥时候就会发挥价值。
而地方的三等功呢,大家说最大的作用就是多发了3000元的奖金,之后就基本没用了。之后的作用,不能说没用用但是很少。比如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公务员(荣立三等功)将被优先考虑晋升职务或职级。还有2024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明确,个人三等功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部分遴选公告中明确,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的,可加分,一次加2分,三次加6分。
在还有其他吗,似乎没有了。用处似乎也只有这有限的几个,有限的范围,有限的场景。
时效性也有差距。三等功的实效,从服役到退役,从军人到其他职业。比如一些企业单位,在确立薪资的时候设置了军功津贴等项目。如果是退休军人,退休时的退休工资还能增加。不敢说三等功的效果贯穿一生,但的确时效性更强、更长,获得感更足。
而地方三等功呢,时效性也就是立功当年,最多也就延续两三年,再之后就基本没啥用了,甚至大家连自己都会忘记了你还有这个荣誉。至于退休时候,因为实现了养老机制并轨,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增加比例的待遇,也就没有存在感了。
当然这样的对比是否合理全面,还有待观察,仅供参考。但这么一比,我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有不少的战友,在网上老是爱说服役时候的三等功,希望可以增加部队三等功含金量、存在感的原因了。也许他们更希望得到的,是这份荣誉的被认可、被尊重,不希望被遗忘忽视。
当然这不能说地方立功机制有什么不对、不好,毕竟每个职业的情况不同,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出发点,不可能用一个职业的标准去套用另一个职业的标准,但是这样的差别,或许更能体现出军人职业的特点,军人的贡献。
笔者想说,一方面我们要正确看待军地在这方面的不足。不要用军人的标准去看待地方的规定,而这的确没有可比性,我们需要尊重其他职业的特点。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正确看待退役军人对于荣誉热情地减弱。由于地方其他职业中,可以立功的职业不是很多,再加上在专业、局龄、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弱势,还有个人将重心由事业放在家庭,所以大家不是很关注关心,也就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如果确有机会和实力,相信战友们也当仁不让。
最后想立功,在军营。想立功的你,想拥有一个三等功的你,还是要把希望和目标放在服役期更现实,成功率更高,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