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如此,你赢了,只是拿回属于本来属于你的东西,然而被告公司基本上算是一本万利,他一个被告能输无数次,然而你一个原告,一个受害者,却不能输,为了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需要花费时间,金钱,精力,然而想得到的只是属于自己应该得到的。说句不好听的,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如此,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息事宁人的原因。
很多人认为打工者因为厌倦劳动仲裁程序繁琐、愤慨工作人员尸位素餐或以权谋私,进而放弃劳动仲裁维权。我认为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观上,是因为绝大多数的打工者不具有完备的法律法规知识,所以他们自知不足以应对复杂的全套劳动仲裁流程:搜集证据,提交申请,研究对方证据,参加庭审,庭上质证与陈述意见,以及需要面对的法院一审甚至二审。是这种对劳动仲裁流程的茫然和对未来结果的不可预测性,很多打工者都知难而退,于是打了退堂鼓。
无论怎样,现实中的确存在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自己默默承受了一切损失,放弃依法维权。不得不说,这种做法客观上的确“大大地便宜了”那些损害其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单位里的相关人员对此毫无感恩,相反,他们觉得自己“很能、很聪明”。如果我们国家有意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话,未来一定会想办法降低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门槛”的。
你被狼欺负了去找老虎投诉么?
个人很难付出极大成本走程序